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和农民的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和农民的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种植合作社和老百姓的合同怎么签?
正常签承包土地的合同就可以,每户都要签的,合作社就相当于把土地从农民的手里承包过来,集中到少数人的手里进行耕作。
把千家万户小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抱成一团,使农民真正成为千变万化大市场的主体,提高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弱点逐渐显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增强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解决农业小规模生产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之间的矛盾,让农民抱成团闯市场,获取规模效益。
合作社以村集体的形式来签合同可以吗?
完全可以!
只不过,要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通过村民大会,全体村民全体同意由村集体出面将集体土地流转给合作社,而且为避免今后部分村民反悔和其它形式的要回土地,村集体续拟订一份授权集体流转土地的文书,全体待流转土地的户主签字;或者村集体与每户农户先单独签一份土地返祖协议,这个时候就可以由村集体就标的与合作社签署合同!
其实,目前很多合作社或农业公司在农村进行土地连片流转时就是按这种形式进行的!因为,与单个农户直接签合同,往往因户数众多,意见难得统一,利益诉求不一致,真正要做到连片拿下,还是有困难的!
另外,与单个农户打交道,即使以合同形式约定了土地流转,后期又会出现这样的农户出现新的想法,如加租金,有时自己想干什么事情,可以突然间作出收回土地的决定,这种情况,土地流入单位一般还是能在法律上获得保证的,但是农村基层工作有时不是动用法律就能有效解决的,毕竟对于土地流入单位,稳定有序的环境才是生产最有利的条件!
所以,综合这些情况,先由村级集体来与村民定个流转形式是比较恰当的。第一,村级可以利用组织的强力来对村民一定的约束,可以更有效地统一村民的思想,事情可以事半功倍;第二,当村民中途有变卦倾向时,村级同样可以出面做工作,比合作社或公司的一味讲好话效果要好,也为避免出现违背合同情况设置了一道防火墙!第三,通过村级来流转,一般都会有一个管理费的体现,不仅为集体引进实业带来实效,为壮大村级集体事业提供切实有效保障,这也为全体村民树立集体主义观念打好基础,是一举多得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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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承包给了种田大户,订合同三年每亩500元,今年稻谷减产,他每亩给400元怎么?
安徽的朋友,你好!你的意思是说把自己的承包田,通过流转的方式,转包给了种田大户,而且,以500元每亩的价格与二次承包方签订了三年的合同,然后,今年遇到减产,二次承包方只给400元每亩给你。按照你的思路,我判断你觉得有点亏是吧?
首先,需要说明的问题,就是土地流转给种田大户,也就是国家鼓励的农业生产规模化,你的作为正合时宜,值得鼓励!
现在来说一下你以每亩500元的价格,流转给了二次承包方,而且签订了三年的流转合同。可是,今年二次承包方大概在种粮上遇到了历史上罕见的干旱而减产。因此,对方未按合同执行,只按400元每亩付给你承包金,少100元每亩,的确有点亏。
这个问题得从正反两个方面去分析问题,你就能心安理得。
按
说,你与对方签订了每亩500元三年的流转合同,对方应该按合同行事,不应该扯皮拉勾,你完全有理由依据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要求对方兑现合同金额,如果对方拒不执行,你可以申请司法仲裁,仲裁不成,向当地人民法庭依法起诉,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
但是,话又说回来,对方在承包期间,在种植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抗拒自的然灾害,
即使对方按合同付你500元每亩,你也应该本着同情之心,主动少收他100元每亩,人家还对你感激不尽呢!
既然人家遇到了自然灾害,减产减收,少给你100元每亩,我看你流转出去的田,权且就当作你还在自耕自种,遇到自然灾害减产减收,你问谁要?还不是自己火烧乌龟——闷在肚子里痛!
你是一个明白人,而且是当地一方能人,跟公众人物差不多,大人有大量,让人三尺又何妨?
朋友,我的回答有点直率请见谅,谢谢!
情况是这样的,合同里是订三年每亩500百,哪么就按合同办事。但有特殊原因比如缺水栽不下,在这种情况之下完全可以免交租金。因为没有水人家栽不了禾也没有收入,双方都应理解!只要你栽下去还有收就应该给租金。这是你管理不当造成减产不能怪别人,还有一种原因,就是天灾造成减产也不会要租金,在合同里都会载清的。一般都不会产生纠分,做人都要凭良心,别人都没有收入还投入了资金严重亏本。我们也不好意思向他要租金,在道理上也说不过去。大家认为呢?
谢邀!老友可好!试着做一答服,供参考,亦热忱欢迎互动。 一,从问题看是合同纠纷,现在,一是要视当时合约是怎么订得。我们知道,搞农业种植这块受天时等人力不能抗拒的灾害了。当时,拟签合约时对各种“违约”责任是怎么协议的,二是本着实打实,分清原委商议了结为好。 二,近年农民朋友因自身条件制约,依法可以把自个的田地流转给他人经营,这在现行法律中是支持的,农民朋友流转田地时,要写个合同,字据,对双方的权利,责任,包括丰收,歉收,赔产等等一一写明,写清。万一,有了争议,扯皮,有个凭证。 三,题问,原订支付500元,因歉收只付400元,少付100元,从合同看受转人“亏了”,实亏,***亏,要定损,要有服人符法的依据。 由上,“民法总则”在有些民事行中,有免责条款,比如:地震,各种人力无法预见,抗拒的灾害等。 当这些灾害发生了,让一方当事人,仍依约定履约,从情理,法理讲有视情免责的情况。
上述意见是一家拙见,请老友参考,欢迎交流,批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和农民的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和农民的协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