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专项清理活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专项清理活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社系统为什么要***?
开展***,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举措,要坚持反腐为民、反腐惠民,一刻不停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把供销合作社真正打造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开展***,是提升供销合作社系统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要落实“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以严肃查处***案件为突破口,把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问题与促进改革和治理有机统一起来,助力破除影响和制约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梗阻、障碍,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广西撂荒田整治方案?
撂荒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大力治理耕地承包方撂荒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方撂荒承包耕地的,农村土地发包方应督促其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对拒不履行的,乡(镇)人民***要按规定指导村(居)委会依法组织农户或合作社、企业等代耕代种,确保耕地不撂荒。鼓励村(居)委会与承包方签订防止耕地撂荒承诺书,如所承包的耕地出现撂荒情况,承包方可自愿承诺交由村集体组织耕种或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耕代种。对因长期无力耕种或举家外迁等原因造成耕地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经营权。(牵头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严格治理耕地流转承租方撂荒行为。各地要强化农村承包地流转管理,强化流转合同的管理,合同内容中要有防止耕地撂荒的相关条款,已签订的合同未列入防止耕地撂荒内容的,要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对已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耕地,弃耕抛荒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责令承租方及时恢复耕种;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承包农户应当终止流转合同并恢复耕种。
供销社哪一年改制的?
2015年4月2日,中国***网公布《***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该《决定》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5部分19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存在的“空壳社”“挂牌社”现象该如何规范?
感谢邀请。这个问题好。我是一名“三农”创业者,回乡创业已经十多年。我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意义重大深远。我非常愿意参考这个问题的交流和探讨,在这里谈四点看法:
第一,减少管理层级,把审批权、管理权、奖惩和资金扶持决定权下放到乡镇,上级部门以监督为主,求得管理直接性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第二,健全管理机制。有奖惩标准、有考核制度措施,合格者给予扶持奖励,不合格者自行整改,名存实亡者劝退或者直接注销。奖优罚劣,把扶持资金用到实处,促进发展。第三,培训和指导。应该说,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初心都是好的,但是如何把它运营好,光靠一腔热血不行,还要有真本色。毕竟合作社是一个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产生,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理事长还是成员,都要了解和遵守它的运行规则,维护正常秩序。任何事情都有从不了解到了解、从不懂到懂的过程,没有谁天生就会,需要学习实践。培训和指导是提高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必不可少手段,一定要注意抓到位。第四,责、权、利兑现。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制,加强考评,并且把责、权、利结合起来,对于指导得好、扶持有力、服务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以上是我对规范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运营能力观点看法,抛砖引玉,互相启发,感谢您的阅读。
我是“三农”创业者、守望者,请关注我。一起探讨农村创业,分享更多经验和想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存在"空壳社""挂牌社"该如何规范?
一是制定"空壳社""挂牌社"的认定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不挫伤农民合作社发展积极性。主要以没有开展生产经营、没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地、没有符合[_a***_]要求的成员、没有内部管理制度、没有按时公布年度报告等为主要衡量标准。
二是明确清理的责任部门。工商质监部门牵头,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务、扶贫移民、农办等涉农部门配合。
三是细化规范措施。***取限期整改、公示公告、注销等手段,注销不是目的,越少越好,规范才是目的,杜绝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情况。同时,评定各级示范社,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日趋规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专项清理活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专项清理活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