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住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住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问农村供销社房屋归属权归谁所有?
答,农村供销社的房子所有权属国家,因为原来的供销社属全民所有制,即国营单位,它们是农村商业流通主体,现在供销社虽然不是农村商业主体,但它的房屋所有权仍属国家所有,是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侵占,国有资产同样受法律保护。八
八十年代以前的农村供销社房屋,归属权归国家集体所有。单干以后卖给个人了,归属权也就归个人所有。
我们村里的供销社,最早是利用了我们村的一座小型的寺庙。这座庙在村子中间,有南屋四间,北屋四间,西边是大门,两边各有一间多敞篷。供销社门面就在南屋四间里,是当年供销系统临时借用的。
七十年代,我们村大队要回了寺庙,拆除以后建了新的大队部。公社供销社出资,又在我们村西的乱坟岗上,建了一座全砖全瓦的新供销社。新供销社占地二亩多地,前后房屋十二间,有一个大院子。供销社门面在南屋的五间里,房屋宽阔,门窗高大,室内明亮。
一九八三年分田单干,村里个人的小卖部小商店讯速崛起,公社供销社面临倒闭。供销系统承包给个人,乡镇供销社和各个村子里的供销社也随之转包给个人。我们村里的供销社,由上边的人指定转包给其亲戚的儿子,后来贱卖给承包人。现在,承包人还是开着商店,经营的很好。原来的国有供销社,已经变成了他们的祖业啦。
农村宅基地怎样合作建房?
一,有序规范多种形式合作建房
1,在符合,“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各地探索以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财产权入股发展农宅合作社,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2,或下乡租用农村闲置房,用于返乡养老或开展经营性活动。但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农村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二,农村土地如何合理利用
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建设田园综合体、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乡村养老院等产业。因地制宜,拓展土地使用功能。
现在农村里有很多空置的农房或宅基地,如果这些政策能真正落地,返乡下乡建房,将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
农村合作社的建筑用房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
但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物权法》等法律政策规定,只有满足了以下几个条件,农村房屋才能合法买卖。
2、房屋买卖行为须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3、房屋的受让方需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买卖的房屋需产权清晰,无权属争议。
农村合作社建设用地能使用一般耕地吗?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以上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办公用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申请,申请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合作社成员的老宅基地转办公用地也要依照《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住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住房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