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是否需要交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是否需要交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年销售农产品收入500万元,要不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合作社年销售农产品收入500万元,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合作社年销售农产品销售额达到80万元,就应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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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是否需要交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是否需要交税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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