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对于盈余分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对于盈余分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由谁批准?
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规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供分配的盈余是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供当年分配的那部分盈余。一般分配原则是按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和出资入股金额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与盈余返还有什么区别?
盈余分配是指的合作社应尽的义务,就是卖出商品后把利润根据各因素分配给社员,是商品卖出后第一次利润分配;盈余返还指的是合作社进行的二次利润返还,如年终分红等方式,是第二次或是第N次利润的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如何分配?
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分配盈余按照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具体办法按照合作社章程或者成员大会决议确定)。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返还比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部分扣除公积金后方可进行分配。分配办法和比例要按照社章的规定进行,但按社员交易额返回分配的比例不得低于60%,剩余部分按记录入股金额或公积金比例分配。
合作社盈余是指合作社在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合作社作为独立核算的经营实体,用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抵补其费用后,实现盈余。盈余按社章规定提取公积金后,即可进行再分配。
村级专业合作社具体是怎么管理?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完全自愿的原则,自行合作,自我管理,真成形成利益共同体。
其次,要选能人为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懂经济,懂市场,懂销售,会管理,吃得苦,带头干,真正成为合作社的主心骨。
三是要有严格管理制度,都自觉为合作社出力。
一、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
四、健全会计账簿,搞好会计核算。合作社都要设置相应的账簿。
五、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是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的核心。
六、合作社要定期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纠正。
七、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特别是盈余返还,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是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归宿和目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对于盈余分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对于盈余分配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