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税收减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税收减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种植合作社开发票怎样交税?
农民种植合作社所销售的农副产品是不要交税的,但作为采购单位要抵冲成本做帐,需要出具税务***,可去国税局个人税务大厅开具。 去时要带上村镇两级证明,证明你所销售的事实,带上对方的税号,开具农产品自产自销的税票,无手续费。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领取普通***,对外开具加盖了”农产品销售专用章”***.从2009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整理: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涉农财政性资金,暂不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捐赠收入,暂不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交通等公共设施建设的支出,列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固定资产,分期折旧在税前予以扣除。 4、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 5、农民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盈余返还,为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临时性生产用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性减免。 以上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上述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苏地税函[2009]11号) 7、自2008年1月1日起,农民个人实际出资(入股)的农民合作组织,其建造的“打工楼”出租收入,按照苏政办发[2006]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税率5%征收相关税收。(苏地税函[2009]11号) 8、自2008年7月1日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08]81号)
农业专业合作社销售非成员初级农产品是否享受免税?
一、按政策规定,其他合作社的产品,不能免税。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08年7月1日起,其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因此,从其他合作社收购的农产品是不免税的,应当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二、你可以***取措施加以规避。 可以与其他合作社签订一个土地承包协议,如此一来,该合作社的产品,就是本合作社的产品了。如果直接收购农产品,那是要交税的;如果直接承包土地,然后生产出农产品,那就是本合作社的产品,这是有区别的。
农村、农业合作社可以享受哪些优惠补贴?
谢邀 ,对于以上问题,小二说下自己的看法吧: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_a***_]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我们了解了什么叫合作社,那么我说我我从爷爷那一代听到的故事。时间可能要到1958年左右,我听爷爷说,那个时候是强迫加入的,把自家有的牛,犁都筹合在一起,然后分阶级。而且去劳作都是没有钱的,那个时候很辛苦。60年然后就分单干的,能分到牛就有牛,有些人筹了一头牛,分单干了,啥都没有分到,爷爷说,那个时候饿死了很多。
然而这都已经不重要了,我们还是要看看中国现在这个新时代,新的合作社,那么它有什么补贴和优惠政策呢?
一、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金融支持政策
国家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三、财政扶持政策
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明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仍会优先予以安排。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税收减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的税收减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