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决策机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决策机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农业共营制度?
“农业共营制”,这种模式是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确权登记”)成果,引导农民按照“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工商注册土地股份合作社,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和理事长、监事长。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公开竞聘农业职业经理人,构建“理事会+农业职业经理人+监事会”运行机制。
理事会代表社员决策“种什么”,监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农业职业经理人负责“怎样种”“如何种”,统一组织生产管理,实行科学种田,通过这种方式,当地不少闲置承包地入股利用;
什么的实施,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乡村振兴其中之一就是要产业振兴,如何才能使产业得到振兴,我认为,一是要有村级产业规划,至少要有五年产业发展规划,走了规划就有了产业发展的蓝图;
二是要有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作为带动力量,发展其他第三产业;
三是在有龙头企业发动的时候条件下,还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个劳动力必须是有文化、有一定技术特长的劳动力,也就是支撑乡村振兴的人才;
四是还要有一个健全的村级领导班子,来具体领导大家进行具体实施,防止跑偏。
农村合作社理事长在经营过程中做出重大决定需要和股东们商量吗?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农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治理结构上,和公司制组织基本一致,同样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公司股东会)-理事会或理事(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经理层(公司经理层),各层权力也是基本一致,经理层(公司经理层)的职权由理事会或理事(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授权,理事会或理事职权(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公司股东会)授权。
农村合作社理事长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如果在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理事会职权范围内,或在合作社成员大会某项授权决议范围内,理事长只需在理事会议事规则下做出决定。如果超出了上述范围,理事长需要先在理事会议事规则下形成理事会的议案,然后报请合作社成员大会审议。
对于重大事项,涉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盈利分配等等,都是必须由合作社成员大会做出决定。但和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一些重大事项 ,如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其他经营活动重大事项,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通常会由合作社成员大会给予理事会或理事一定额度的授权,额度以内的只需理事会做出决定,超过额度的才需要由合作社成员大会做出决定。
最后,如果合作社设立了理事会,理事长还必须按照理事会的议事规则行使职权,需要由理事会集体决策的事项,理事长***集理事会议定。
成立供销社官方解释?
将供销社现有的经营资产重新进行配置,并吸收部分社会资本设立,隶属于供销社的集团公司。
组建供销集团是改变供销社行政化企业管理,优化***配置,建立市场化资产运营机制的重大改革;是顺应系统上关系、促进联合合作,提高[_a***_]经济实力、为农服务能力迫切要求的战略决策,是推动实体化、走向市场化的重要一步,可优化企业资产质量,提升企业的竞争力。组建供销集团,供销社成立资产监管机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有利于企业自主经营,实现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建供销集团,还能够通过供销集团的投资参股、上下互相结合等方式,在重点领域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实现供销企业先做强、再做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决策机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的决策机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