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公益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公益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的公益金与公积金的区别?
公积金指企业根据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提留备用,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
根据公积金的来源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指企业依法或依企业章程从企业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指直接由资本、资产或其受益所形成的公积金。
公益金是企业于税后利润中,在法定公积金之外,依法提取的勇于企业职工集体***的资金。公益金的提取也是法律的强行规定,在会计上列入所有者权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公积金提出的份额,对于公积金份额,由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
公益金和公积金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里面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其实有三种,第一是法定公积金,第二是任意公积金,第三是法定公益金。这个统称为公司的三金,法定公积金是按照法律必须提取的公共积累资金,它的提取比例是利润的10%,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是5—10%,达到整个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益金的提取比例可以在章程中规定,但是不得低于5%,这三金的提取是在整个公司的利润中占第二位的,在公司交完税收之后就提取这三金。
合作社公积金提取比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合作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应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这是合作社 在财务核算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积金的产生, 来源于成员对合作社的利用,本质上是属于合作社的成员所有的,为了明晰合作社与成员的财产关系,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农民 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公积金必须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为了鼓励成员更多地利用合作社,在一般情况下,公积金的量化标准主要依据当年该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来确定。当 然,合作社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根据其他标准进行公积金的量 化,一种是以成员出资为标准进行量化,另一种是把成员出资和交易量(额)结合起来考虑,两者各占一定的比例来进行量化,还可 以单纯以成员平均的办法量化。
举一个单纯以交易量(额)为标准 进行量的例子:***设有张、王、李、赵、陈五人分别出资20000元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在组建时五人对合作社财产的占有比例都是20%。***设当年五位成员分别通过合作社销售农产品400 千克、300千克、200千克、50千克和50千克。
合作社对外的销 售价格是12元/千克,为扣除运输、贮藏等环节的费用,合作社以10元/千克的价格向成员收购,每千克合作社留下了 2元钱。这样 由于共同销售1 〇〇〇千克,合作社就获得了 2 000元的购销差价。 如果年终核算时各种费用合计为1000元,当年就会产生1000元 的盈余。
对于这1 000元的盈余,与合作社交易量大的成员作出的 贡献大,在分配盈余时就要相应地体现出来。因此,老张获得的分配比例就应当是40%。如果从中提取100元的公积金,老张也应 该占有40%的份额,这与他们最初组建时的出资比例是不同的。 此外,由于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出资比例每年都会发生变化,每年的盈余分配比例也会有所变化,因此,应当每年都对公积金进 行量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公益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公益金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