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成立供销合作社的报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关于成立供销合作社的报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5月7日全国新增1例本土病例(吉林1例),目前情况如何?
您好!我是碧露霜桐,很荣幸回答问题。
目前的情况是这样的,原本***肺炎疫情控制不错的吉林,5月7日新增确诊病例一个,系吉林省舒兰市人,女,45岁,是舒兰市公安局洗衣工。该确诊病例发病原因不详。
目前感染原因正在追踪调查中。没有原因、没有接触、不确定具体原因。一切都是未知数。
一、病例轨迹情况:
新增本地确诊病例系舒兰市人,女,45岁,舒兰市公安局洗衣工,住址为舒兰市北城街道供销联社住宅楼。4月23日至24日,乘自家车在舒兰市公安局上下班。
4月25日10时,与丈夫开自家车到舒兰市建馨园万家福超市(舒兰市站前路737号附近)买菜(二人均佩戴口罩),随后乘自家车去母亲家(舒兰市建馨园小区)就餐。4月26日至30日乘自家车在舒兰市公安局上下班。
4月30日16时乘自家车去母亲家;19时乘自家车去盛鑫附近金牛大药房(舒兰市四道半街)购买药物(佩戴口罩),后返回家中。
5月1日至2日居家未外出。5月3日至6日乘自家车去母亲家居住未外出。
5月6日8时从母亲家步行去舒兰市人民医院就诊并留观。
5月7日经吉林省、吉林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怎么处置?
如果确定农民合作社属于非法集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集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也就意味着,一旦被认定属于非法集资,投资人的钱款将难以追回。
ps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如果确定确实是“非法集资”,那就可以报案了
1、如果真的是集资,违法;如果只是要求社员为合作社事务出资,不违法。
2、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让会员给合作社出资并约定分红,但出资只能用于合作社的事务,不能用于经营与专业合作社无关的业务,如果用于其他且承诺给利息,应是涉嫌集资。
3、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对农民讲的【以存钱的方式入股,且利息比银行高】,对此是出资还是非法集资有疑问的,可以向当地负责管理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单位(一般是农业局或县级供销合作社)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4、相关依据,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1)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_a***_]等服务。
(2)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成立供销合作社的报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成立供销合作社的报告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