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经济合作社成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农民经济合作社成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构成有哪些要求?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必须全部是农民吗?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什么?
- 农业合作社成员必须是本县人吗?
- 农村经济合作社的董事长属于什么?
-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是什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构成有哪些要求?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成员的资格做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在坚持成员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下,允许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公司、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科技协会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这样,既可以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提高经营水平,又可以使各种组织通过合作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双赢。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必须全部是农民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一定全部是农民,因为根据经济学观点,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这就是说合作社所有权归农民,单不外乎可以找有经营能力的人来经营,他们也可以成为合作社成员,比如有营销网络的专业人才,有种植技术的人员,都可以聘请为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权力机关,它由全体成员组成。所有成员都可以通过成员大会投票等表决方式,集体行使权力,就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法律规定成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有:
①修改章程。合作社章程的修改,需要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③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⑥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⑦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⑧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农业合作社成员必须是本县人吗?
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受区域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具有经济互助性。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不受区域限制。
农村经济合作社的董事长属于什么?
这是下一步撤销村委会,各村成立合作社,其决策层称董事会。各户户主称董事,第一号服务员称董事长。与现在我们称村民,头头称村长一个道理,称号而己。称经理,称主任也未必不行。
至于什么条件,肯定是优中选优。董事会是一自冶组织,要能承上啟下具有组织能力。要代表党对基层的[_a***_],任村支部书记,所以要是觉员。贯彻国家对农村的方针政策,带领村民发家致富。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是什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是本社的法人代表。理事长对外是法人代表,对内要对全体入社成员负责。由此可见,合作社理事长的人选及责任的重要性。
所谓理事长就是合作社中对外协调办事,对内管理合作社事务的人,就是合作社这个新型经济组织的负责人,理事长并非什么官,即无行政级别,也没有事业单位的职称,但他在合作社的组织发起,章程订立,管理决策,业务运行中都有突出的影响力,其素质,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到合作社的创建和运行,一定程度上决定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败。
作为主管一个合作社的理事长,应该主管和负责以下重大事项
(1)不定期主持召开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列席参加监事会,并制定安排会议内容及会议事项
(2)科学制定合作社年度工作计划,长远发展规划,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3)积极协调对外关系,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搞好招商引资活动与对外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和产品销售活动
(4)抓好合作社内部事务管理,尤其注重抓好合作社外聘人才管理,任用工作,注重抓好合作社财务管理活动,合理制定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各种方案
(5)抓好合作社产业或产品规模的宏观调控,时刻关注各种危机的影响,严控风险。逐步实现产业创新,产品升级,严把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
(6)抓好合作社入社成员间的和谐管理,及规范化管理工作,维护合作社经营秩序,使合作社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7)贯彻执行<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及时参加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并做好传达和贯彻执行 。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经济合作社成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经济合作社成员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