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能否减少股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能否减少股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股东要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可以作为股东成立农村合作社,公司要想成不农村合作社成员,需要是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的股东是一家人可以吗?
农民合作社的股东是一家人是可以的,农村农民开办合作社时如果股东是一家人的话,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的,俗话说得好“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一家人入股开办合作社会更加团结,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相信一家人开的合作社一定会“生意兴隆”“蒸蒸日上”
人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股东如何变更?
合作社更换股东所需要的流程包括, 首先由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 其次由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是否变更股东的决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变更流程如下:
1.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名);
2.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3.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4.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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