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处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处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免税吗?
部分项目免税 部分不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企业所得税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
餐馆向农业合作社买菜税怎么抵扣?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票可以按13%计算抵扣增值税。政策依据:财税(2012)75号文,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开给一般纳税人的享受了免税政策的***不能作为抵扣进项的依据。
如果购买方需要抵扣进项,可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开具农产品购买***,购买方自行履行相应程序。
从蔬菜种植合作社购进蔬菜后供给超市,请问能否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
参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的规定,经***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其中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以上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处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处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