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推动时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推动时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农村互助合作社哪年成立?
- 请大家说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世今生?
- 准备用三年的成立1000个农村合作社,不知道会不会得到支持?
- 在当今,农村生产合作社出路怎么样?有什么样的发展未来?
- 农民专业合作社最近几年很热,但是解散的有很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农村互助合作社哪年成立?
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于2006年7月份成立,简称互助社,对农民***难、群众组织化程度低历史难题提供了具有积极现实意义的有益探索,它以小额信贷实验基地为平台,通过***合作,推动农民互助合作,培育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生产合作、购销合作和文化合作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建设体系,被《新民周刊》赞誉“创造了一个金融神话”。
请大家说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世今生?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前世,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十年代,人民公社化时期,是靠农民入股的方式,组织成立起来的两个集体组织。
一个是农村信用社,这是个农民自己的金融组织,主要是为了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在九十年代末,2004年以前,农村信用社的股票,连本金带红利,已给农民结算完了,一次性返还给了农民。
农村信用社,是农民自己办的专业金融合作社,发展的最成功,现在已经发展壮大成了,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
另外一个是,农民自己办的商业股份制合作社,就是农村供销社,也是五十年代,人民公社化时期成立的,农村供销社,在改革开放后的八十年代,政府把农民的股票,连本金带红利结算完后,进行了改制承包给了个人。
农村供销社,现在看没有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好,因为,供销社改制让私人承包后,受农村超市和贷销点的影响,一直没有发展起来,有些已经倒闭了。
这就是我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前生今世的记意,仅供参考和大家一起讨论。
(原创于202O年6月1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以前来说那是人民公社时代,那个时候是生产队模式,集体耕种,人民的积极性发挥不出来,再说那个时候也不允许你去改变耗耕种,也不能搞经济农作物,否则就是走资派了。今天则就不同了,对于土地你想搞什么经济农作物都可以,只要是不违法,种啥都行,现在土地是承包到户,几户人家都可以搞规模经济农作物,搞蔬菜花卉大棚,几户或者是多户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实践证明效益和前景都非常好。所以农民专合作还是有前途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国家实行土地经营种植管理,由当地领导部门统筹兼管提供资金支持及负责生产、生活物资调配供应,村里群众由基层党支部或各村民小组集体实行统一管理督促村民互帮互助加强种植、养殖管理,将生产的粮食作物上缴或定价交售给国家,负责管理村民[_a***_]与个人并根据参加劳动时间获取报酬多少进行分配的一个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基层组织。
农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协会)形成的原因?
近些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与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将国有土地面积按个人分配到户、与家庭承包责任制政策以后,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管理,放宽了农民对承包土地内的品种种植、产品经营销售管理方面的政策,农民土地种植面积除国家政策规划种植的粮食、油料农作物外,剩余土地可以自己选择种植其他的瓜果、蔬菜及多种农付产品,实行自产自销参与市场经济销售竞争的方式,极大的提高了农民对土地种植的积极性,种植的水果产品种类也是多种多样,但是随着全国多省地区逐步引进种植发展相同的农产品后,又缺乏统一的经营管理与销售渠道形成果农个人单打独斗各自为战,没有地理品牌标识,缺乏产品市场竞争力,就直造成了农产品积压滞销售卖难,甚至有将产品丢弃在河道路边的情形,
农村合作社的突出作用与优势?
通过许多农产品滞销的实际情况与惨痛经验教训,当地种植大户积极组织动员其他有新思维改变的众多种植户一起,自发的联合组织起来,并通过当地上级部门批准支持,同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协会
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由种植户内部选举产生,并有正、付理事长,监理数人,财务管理等多名人员组成,合作社实行财务内部相互监督集中管理,生产经营要求种植户按技术标准统一管理,利用产地品牌标签将产品标准统一组织收购销售,很好的杜绝了种植户零散售卖价格低造成很大损失的局面,对创建地区品牌推广优质产品,提高地区产品知名度,增加市场竞争与抗风险能力有极大的推动防护作用。
现在乡村中也有打着某某合作社的晃子,从事出售苗木肥料承诺包产品回收的虚***个人,请农民朋友注意防范小心上当受骗。
准备用三年的成立1000个农村合作社,不知道会不会得到支持?
准备用三年时间成立1000个农村合作社(确切说应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你确实有勇气,有魄力!令我佩服和震惊!作为我本人,非常支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经济形式,它和“家庭农场”都是“三农”的发展方向。在这里建议你,也不用成立1000个,你只需,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就可以了。保证你的几亿,几十亿的资金有用武之地。
我在2012年就成立了“蔬菜专业合作”,“养殖专业合作”,及“家庭农场”。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资金投入不足,现金流断裂等问题,现在已经全部倒闭,并且负债!
在这里提醒你,想做好农业,必须有大的资金储备,并且做好投资周期长,回报慢的准备。前期必须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定位,品牌等一系列问题!否则,风险很大!我认识的很多朋友,原来手里有个几百万,几千万的资金,投入农业,五六年时间几乎全部赔光。
在我们胶东半岛做农业非常好的集团公司,确实很挣钱,做到龙头企业,国家每年有资金补贴,贴息***及低息***!他们都建立了一条“生态”的“产、供、销”完美体系!祝你事业成功!我是食为天老林,望大家关注,留言评论。
(答题为原创)
我们合作社成立两次,第一次于2015年成立,因缺乏资金成为空壳社被吊销,而注销。又注册,因为我是农村人,根据多年思考,在我们农村要发展新时代农业,也只有合作社才是唯一发展新时代农业的出路,只有合作社统一规划片区土地,改造片区土地结构、创造片区生产条件,为家庭农业打好用地基础才便宜农村农业发展。
合作社不是全村集体合作,合作社是片区农户土地合作,也许涉及几个村、几个组,合作规划区的土地,而不是农户的所有土地。
合作社十家庭农业十农户;合作社负责整体经营;家庭农业负责规模性计划性经营;不愿设立家庭农业的农户只负责分红,分红标准按40%,合作社投工投劳、农药种子肥料,分60%。合作的概念在于风险共担、互利共赢,也就是曾经的砍扁担,出本分利。
土地入股不同于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利益高于土地流转利益,例如:我们地方耕地流转每亩120元,开荒地每亩50元,农户如何脱贫?
耕地入股每亩产1千斤玉米,价值1千2百元,合作社占720元,农户480元。政策扶持用于土地结构建设。
莫明其妙。现在农村正在清理不规范、名不符实的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以及产业扶贫政策实施以来,农村产业经济得到了一定发展,但有些地方流于形式。产业化是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必经之路,但是必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没有时间限制,更没有数量要求。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我也是返乡创业人员里的一员,现在也是很想做合作社这块,第一没有资金。第二,没有经验,一直以来都想做这个能回答你的问题我很高兴。
肯定会有支持第一个就是我,现在国家***对发展农村这块都有很大的政策,这个你可以申请在你当地乡镇村上都可以,
你成立合作社,就叫人们自願把地交给你,就连成大块了,便于机器化。用到资金向银行***。有了资金,有了土地,就算把合作社成立了。成:2000个都可。不须别人支持。那是你主动成立的,你的向往。
在当今,农村生产合作社出路怎么样?有什么样的发展未来?
当今农村出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主要核心是扩大生产,销售农产品渠道,价格优势,不滞销,农民增收。
农业生产合作社要想蓬勃发展,不断壮大,那就要选对国家政策对农业生产大力扶持的项目了。目前,正确走向是信息化农业生产项目,在这一块上国家是扶持的。
路子走对了,又有国家政策帮扶,出路也就显而易见的,信息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就是农村农业生产合作发展的光明前景。
农民专业合作社最近几年很热,但是解散的有很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农民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合作社这个行业因为入门门槛低,只需要5个农民户口的人把相关资料交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即刻,一般审核时间为7至30天通过。正因为合作社的入门门槛低,所以当时做农业的人,只要找到合适的人合作即可成立。而且当时***对于合作社也是有政策倾斜扶持的,大部分人刚开始做这个事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奔着政策去的。合作社成立之后,才发现并不是每个合作社都能享受到政策的红利,所以这些赶政策的合作社基本上都不能存活下来!还有些合作社因为入行的时候没有对市场了解透彻,是盲目性注册的,这些合作社在经营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致使生存下来比较困难,最终导致解散。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因为我叔就是包地大户,他总共包了1200亩地,现在我们这政策比较好包地连片给补贴,请注意必须土地是连片的才给补贴,比如你包了张三还有李四的,但是他俩中间的地还夹着王五的地没有包给你,这样说不给补贴的,现在我们说下补贴政策,连片承包一亩地给500元,但是现在很多合作社由于人际关系等很多原因承包的土地都不是连片的或者当地没有补贴政策,所以很多合作社都解散了!
主要原因:
第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农民群众思想观念不解放仍然影响着群众的入社积极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农户连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它有效地解决了许多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深受农民的欢迎。但就实际情况来看,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没有认识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和发展前景,特别是对其带动农民致富的作用没有切身体会,创办或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热情不高。
第二,组织规模偏小,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就黑龙江省大部分农村而言,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还处在多、小、散的分布态势。这就导致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脆弱,从而不能很好地达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目的。
第三,运作***,扶持力度待进一步加强。***是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首要问题。多年来,由于产业政策的诟病,导致农业底子薄、农民兜里空的现状,产业发展所需的资本成了无源之水。又由于农业产业效率低,很难吸引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本性的资本的流入。近年来,虽然给予了资金、信贷、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力度仍然不够,严重影响了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
第四,社员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目前合作社的管理层大多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普遍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组织管理、协调[_a1***_]、市场营销和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致使合作组织的功能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第五,运作不规范,给合作社的未来发展埋下隐患。
内部机制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导致利益关系出现调和难的矛盾。突出表现在利益分配时普通社员的利益受到损害,打击了社员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弱化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凝聚力,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感谢邀请
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我们国家现在大力支持发展农业,乡村。合作社起来一批,消失一批。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用词可能恰当。个中原因不尽相同。可能正在喜欢农业的都去打工了,然后农业合作社的都商业化了。坚持的动力必定是热爱,那种爱到骨子里的。思路有点乱,因为有的不好讲,抱歉。
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在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合作社数量不实、质量不高的问题,有不少合作社有其名无其实,沦为“空壳社”,给合作社整体社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最近几年解散的很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一、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合作社
这些合作社都是“单户社”、“家族社”,实际上无农民参与,无服务对象,无服务经营活动。这样的“三无”合作社取缔最好。
二、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
农民合作社是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直至网上交易等服务。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三、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
众多合作社中不乏运行良好的农民合作社,但客观也存在一些经营不善,导致运转困难,停滞运行的。合理整治后还有重振的希望。如果现存矛盾激烈、问题深重、挽救无望也只能破产解散。
四、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
这类合作社一开始就动机不纯,就为了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此类理应受到严肃查处、取缔。
2019年2月19日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这是近几年农民合作社大量解散的最主要原因。
截至2018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17.3万家,是2012年底的3倍多,其中县级以上示范社达18万多家。3.5万家农民合作社创办加工实体,近2万家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7300多家农民合作社进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全国有385.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了农民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在现在和将来仍是构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新生力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负着新时代的历史重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本来就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直至网上交易等服务。
农民合作社一定要严格按照《章程》办事,加强档案管理,实行社务公开。依法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建立会计档案,规范会计核算,公开财务报告。依法建立成员账户,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按照法律和章程制定盈余分配方案,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为了将来更好、更健康、更良性、更持续的发展。为此,2020年3月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对合作社提出要求:一要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二要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三要促进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
破产解散的都是不合规的、经营不善停滞的合作社。在中国农业未来长期发展过程中,优胜劣汰是发展规律。农民合作社遵章守规,依法经营,就会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推动时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的推动时间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