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合作社农民户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村合作社农民户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户口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农村居民户口,一般是指具有农业户籍的居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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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成员可以来自同一户口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四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合作社成员必须是本县人吗?
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受区域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具有经济互助性。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不受区域限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合作社农民户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合作社农民户口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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