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股金服务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股金服务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股金合作社的经营范围?
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服务社的经营范围是: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的购销及信息的获得,技术服务、社员股金调剂使用、非生产性废旧物资收购等。
村里过去的老股金是怎么来的?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1.合作社股金,1956年本地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把自家的农具牲畜都集中交到合作社,大家协商作价作为入社股金,按本地规定每股***定50元,投入农具或者牲畜作价超过50元的记在账上,不足五十元的用现金补足,没有农具和牲畜入股的农户交现金50元,这些股金在分产到户时本地一次性发还完毕。
2供销合作社股金,也是在1956年每户为一股交股金,到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又扩股融资还是要农民交现金股金,始终没有分红这一说,后来供销社名存实亡股金也不了了之。
3.农村信用合作社股金,也是在1956年每个农户交现金股金,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象征性的给了一点利息,之后信用社用现金回收了股权。
4.公积金股金,在本世纪初本地实行经营改制,各村账目由乡镇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本来在各村账目上的公积金都由乡镇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一个村的公积金总额除以这个村现有人口,平均每人应分多少钱作为一股,由乡镇政府按户发放股金证,公积金由乡镇经营管理站统一运营盈利每年分红,只分了二年也没了下文。
这就是我们这里的关于股金的情况,希望能给你有所帮助。
供销社社员职工有股份吗?
既然是供销社的社员职工,在供销社就有股份。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供销社以恢复三性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时,供销社进行了扩股增资,当时的供销社职工和农民一样,也在供销社入了股。所以,那个时间的供销社职工绝大多数都持有供销社的股份(有持股证明)。以后供销社没有再大规模的增股扩股,所以以后的职工多数不再是供销社社员,也就没有股份。
我父亲去世后留下的原供销合作社股权证还有用吗?
谢谢朋友的邀请和信任。
据我所知,县一级的供销社机构仍在,是行政管理机构。其工作人员有的纳入了公务员序列,有的属于事业单位序列。经费丶工资来源多为财政供给。其中县级机构中也有一部分工作人员是县供销社自行招聘的,供给是由其下企业收入中支配发放的。底下乡(镇)供销社丶公司,是基层供销社,属于企业性质。
供销社自解放以来是“三起四落"的单位,即由国营改为集体又由集体改为国营,又由国营单位变为集体企业,如此反复三次。直到改革开放后,有的破产解制。
供销社股金的分红办法
史料记载:供销社的股权叫做“社员股金"。社员股金解放初咱湖北省黄冈地区是“1元1股",后又变成“二元一股”或“多元一股",多购不限。到年终按股分红。分红为实物,或盐或糖。每年年底决算分红。([_a***_]其他的地方是怎么分红的我就很难说清了。)作为股金是有风险的,供销社当年如亏损,是没有分红的。
如今的全国基层供销合作社,大多数已经破产解制了。在破产改制进行中,原社员股金的本金,是要按比例退还的。不知道朋友父亲的“股金”所在县市基层供销合作社,是否存在或仍在经营?如果没有破产改制,“社员股金"仍然应该是有效的。可到所持股金所在的单位问询,具体情况,他们会给你一个肯定的答复。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县级供销合作社是基层供销合作社或公司的行政管理单位。行政管理单位是不发行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的。你父亲的供销合作社“股权",应找发行所在基层社或公司。也就是股金的盖章单位。
以上,是我所了解的情况,具体情况或处理办法,还请你咨询当地县级供销合作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股金服务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股金服务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