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和农民种植模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和农民种植模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专业合做社和种植合作社有何不同?
根据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要求是5名以上农民成员(务农,农民,粮农等)登记注册的,种植专业合作社是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合做社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提交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专业合作社章程等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申请!
何为"农户+合作社+农户"的土地流转新模式?
前面的农户与合作社意思是,把农民的地集结起来。
为什么?因为单个农民可能面临信息闭塞等等一些不利条件,但是成立合作社可以让农民参与起来,形成一个集体,信息共享,可以形成规模经济,抗风险能力也会增加。
后面“+农户”的意思可能是合作社拿到地之后,把地给农业大户,或当地农业企业等去管理。
即把地从单个农民手中拿过来集中,再给专业农户去种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这是我的理解,不妥之处请见谅。
公司+农户+合作社模式是指什么?
我国农业发展,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后,土地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有效打破了吃大锅饭的局面,激发了农民自主经营土地的活力,提升了土地收益,但同样出现了农业生产土地分散经营,难以实现组织化、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等问题,不利于现代农业发展,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培育新的市场经营主体,构建新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把有限的***整合起来,走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发展道路,有利于抱团发展,降低成本、降低风险,同时,让龙头企业负责运营,合作社负责管理,农户参与生产,建立更加分工合理的农业经营体系,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全产业链条,让农业生产变得更加轻松,将会大幅提升农产品价值,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收益。但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往往面临龙头企业短缺、合作社经营能力弱、市场化程度低等问题,结合农村三变改革,组建国有农业产业发展公司,担负起农业产业联合体组织者,联合县域内农业产业经营企业共同发展,带动合作社发展壮大,带动农户在产业链上增收是一种新的有益尝试和探索!
2013年我在一家当地初创型的农业公司工作时接触过。这种模式效果真好!
当时公司业务主要是脱毒马铃薯种薯培育及销售,淀粉制品的加工。这些业务就和合作、农户的结合非常紧密。
当时我们是这样安排的,公司负责核心业务:培育脱毒种薯苗以及马铃薯原原种,淀粉制品加工及销售。
我们把生产好的原原种销售给合作社,合作社负责组织农民培育原种,一级种,商品薯。然后合作社把农户生产的原种,一级种,商品薯集中起销售给公司。
公司再把原种,一级种销售给其他合作社和农户,商品薯打包后销售给菜市场和淀粉厂等。
这种模式的好处:
一、公司效率提高。公司只需要负责核心技术和生产以及销售。把劳动力密集的种植产业让合作社和农户负责了。
二、合作社和农户的效益有保障,种植积极性高。合作社因为有公司的种薯和技术的支持,回购的保障,所以他们可以减少种植风险,并且收益有保障。
公司是指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公司十合作社十农户的模式是指农合作社负责组织农民生产,然后组织农民将产品卖给公司进行加工销售。03年我倡议并领头创办了一家农民入股的真正意义的合作社,效果真正好,柑桔产量和质量提高,收入增加,但合作社本身并不是以赚钱为目的。如果合作社也以赚钱为主要目的,必然与农户争利,合作社是很难真正为农民着想的。所以说农户十合作社模式也好,农户十合作社十公司模式也好,合作社必须是农民真正入股的而且占大多数人的合作社,这也是国家给合作社各种优惠政策的初衷,否则一切都会是空谈,最多也就是把国家拔给农民的各种补贴,再通过合作社补贴给农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和农民种植模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和农民种植模式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