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南供销社试点成功了吗?
成功了。
全省供销社系统销售总额从综合改革前2014年的904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273亿元,资产总额从346亿元增至633亿元,经营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截至2020年底,湖南供销社系统共有市州社14个、县级社112个,乡镇供销合作社覆盖率达到100%。基层社总资产达到201.28亿元、利润总额25.41亿元。县级及县以下基层社对全省系统经济增长贡献率从2014年不足40%增长到2020年的85%。
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供销合作社要加快建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这是供销合作社在新时代的职责使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湖南省供销社系统坚持试点先行,积极探索新型组织体系、新型经营体系、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
据介绍,2020年该省供销社系统土地全托管面积645万亩、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3084万亩次,完成农副产品购进额1187亿元、销售额1362亿元,为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指导40个原国家级贫困县1149家供应商进驻“扶贫832平台”,带动贫困人口12.8万人增收,帮助贫困地区培育打造品牌43个。如湖南省茶业集团年均采购贫困地区茶叶1.2万吨;湖南省蜂业协会指导开展蜂业扶贫,带动2.5万贫困户户均增收5000元。
“未来,省社系统将通过广泛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打造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争取到2025年末,全省系统农资供应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冷链物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电子商务‘四大板块’基本形成。”
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等。。消费者从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用水用电优惠政策
合作社在种植养殖生产活动中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3、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
十三五以来农村土地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承包地[_a***_]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完成,“三权”分置体系初步确立,《农村土地承包法》完成修订,党中央也宣布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让农民群众吃上了长效“定心丸”。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印发,将启动实施新一轮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同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全面扎实推进。
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完成,全国共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6.5万亿元,土地***总面积65.5亿亩。有43.8万个村完成了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6亿多人。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全国家庭农场超过了100万家,农民合作社超过了220万家,我们支持农业生产***业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达到了44万个。通过农业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进入了农业现代化的轨道,初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四是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进一步健全。我们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10.88亿亩,国家完善农产品的价格行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也建立了生产者补贴制度,都取得了积极成果。
五是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初步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形式不断规范,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文明乡风的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
六是城乡融合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全国95%的县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了重大进展,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