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不是本村可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不是本村可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可以成立农村合作社吗?
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可以成立农村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是行业协会组织,不是行政区域概念,所以,可以跨村组织成立农村合作社。
过去,农村合作社都是在同一村或大队里成立,那是因为合作社属于本村或大队的集体所有,与本村或本大队的利益直接关联。现在,农村合作社既可以由村集体成立,也可以由村民个人组织起来,也包括不同村庄的农民共同成立合作社。
合作社可以两个村的一起办?
合作社的成立没有区域数量限制,只要条件许可就可以注册登记,成员可以使本村、本镇的也可以跨县镇、跨省市区县。农户也可以加入一个或多个性质一样的专业合作社。不过对于一个农机化的经济实体来讲,在一定区域应该整合***做大做强,避免重复登记也有一定的好处!所以,可以有两个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的社员是全村人吗?
农村合作社的社员是自愿加入到该合作社的成员。
农村合作社是指劳动群众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自筹资金,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并分享收益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成立合作社必须有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农村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要占成员总数的80%。合作社成员的身份应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并且是出于自愿。
土地转让需要村同意吗?
不需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无需经过村委会同意。因为土地流转属于个人行为。
土地是国家集体所有,非经法定程序,不能私下转让,但土地使用权可以。看何种转让,如果只是出租,一般不需要村里同意,因为出租不影响使用权的归属,还是你个人的。但出租的土地使用用途,不得改变,如耕地,只能用于种植耕种,不能用于非耕地用途,比如说挖沙取土,建房等毁害耕地的性质。
也可以永久转让,但只能针对本村经济合作社的成员,相当于私下调整土地承包权,也是允许的,但必须要报备到村里。转让后,你等于放弃了这块土地的权利。
合作社如何纳入贫困户?
谢谢您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说一点点我自己的感想,不知道您是什么类型的合作社,是种植合作社?农机合作社还是养殖合作社?不过首先感谢您提出想纳入贫困户的想法,我相信村里的贫困户都能感受到您的好意。
首先现在***定的情况是您已经注册了合作社,现在在政府的支持带动下,您合作社主动向吸收贫困户,只需要征求贫困户意见是否愿意加入您的合作社,您在合作社内通过征求全体社员的同意,是否愿意接纳新的成员,并一致表决通过,具体出资的类型和价值可以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或者是您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这些基本都确定之后,您还需要去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这样才算是完成的手续。设立贫困户的个人账户,按照合作社章程行事即可。
如果您是还未成立合作社,在***等部门的支持带动下要纳入贫困户建立合作社,帮助精准扶贫脱贫的话,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有***扶持资金的,据我所知,山西省这几年一直在做类似的事情,他们是以村为单位,建立一个合作社,把本村的贫困户的扶贫资金打给已有的农机合作社或者新建农机合作社,把扶贫资金量化到[_a***_]贫困户,也就是把扶贫款当做出资额给到合作社,合作社用这笔钱经营,年底按照出资额(扶贫资金)分红。这样的扶贫方式其实对***、贫困户和合作社都是最好的解决方案,***部门不至于把资金直接给到农民(一次性给钱并不是扶贫,只会让某些人好吃懒做),贫困户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每年都有一定的分红,对合作社有了一定粘性。合作社有了更多的资金来经营,村民必定也会更加支持合作社的工作,合作社有了空闲的岗位也可以让贫困户来合作社打工,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上工作突出,可能还等得到上层管理部门的表彰和项目支持,一举多得的好事情。总之呢,要扶持好贫困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特别是在产物方面要做好登记管理工作,不然,农村的事情复杂多变,一定要留存各类档案资料。如果您注册合作社有什么不懂的问题,欢迎您来咨询我,谢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不是本村可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不是本村可以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