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卖菜交税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卖菜交税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给公司配送蔬菜,他要开发票,我们有需要交税吗?
开***当然要交税。个人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像正常企业一样开16%的增值税***,你可以自己前往税务局,到柜台去以个人名义开普通增值税***,要开多少现场就可以交税开出***。
在菜市场里面卖蔬菜要收税吗?
在菜市场里面卖蔬菜要收税吗?
在菜市场卖菜基本上是不交税的。
固定摊位,就是有营业执照,不管个体户还是公司,现在每月有3万的免税额度,基本也不交税;
固定场所,果蔬批发,因为进出都不需要***,就是每月超过3万营业额,因为税务难以监管,所以基本上也不交税。
六安菜篮子创始人是谁?
绿篮子创始人张兵,创办了“爱客·满天星”超市,着眼市民对日常生活更舒适、更放心、更便利的消费需求,努力为群众解决“买菜难、买菜贵”问题,经过19年发展壮大,为横跨六安、芜湖41家连锁超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年缴税1000多万元,同时吸纳了2500多名员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市场买菜,无法开具***,如何处理?
问题中市场购买菜无法开具***,这个问题小编九月认为索取***的目的是为了入账,在缴纳所得税是能够税前扣除。其实有时候一些零星或者小额的支出是不用索取***也是可以的。
根据《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所以在进行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如果没有***可以用其他证明收入、支出真实性的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比如签订的合同、运货单、签收单、汇款或者收到单据等等,原则上是可以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的。
有些人提出来了一个问题,平时购买一些食品啊,蔬菜啊,或者维修什么东西啊,可能供货方不能够开具***或者说就是个人的,那产生的费用支出没有***,我该怎么入账?这个问题其实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已经有了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按以下标准判断: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500元(具体标准按照各省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但如果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超过上述规定,相关支出仍应以***(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所以说如果企业购买食品或者蔬菜等支出属于小额零星支出的就没有必要非得索取***,可以有收款方开具收款证明,收款证明需要写明业务内容、收款人信息、付款金额等等内容,这也是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有效凭据的。
在日常企业财务中存在这种小额的零星支出,这种就需要财务认为精通税法相关的知识点,并不是一遇到交税就一定必须有***才行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卖菜交税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卖菜交税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