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认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认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认定标准?
第二章 标 准
1、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占8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农村合作社的认定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被认定为小微企业吗?
看情形,主要看符不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一定属于微型企业,年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小微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门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应该说可以被认定为小微企业,但不是所有都可以被认定,因为还有一定的范畴,还有满足需要条件,才能算是小微企业。所谓小微企业,根据此前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合作社年销售农产品收入500万元,要不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合作社年销售农产品收入500万元,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合作社年销售农产品销售额达到80万元,就应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农村经济合作社股民是怎祥界定的?你怎么看?
您好,《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是社员资格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第十七条:户籍在本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遵守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农村居民,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1、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的;3、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4、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5、政策性移民落户的;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九条:因下列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应当保留社员资格:1、***、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2、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3、被判处徒刑的***人员;(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共有8类人员被明确为法定社员。
除这8类人员外,根据第十九条:履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义务,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以成为本社社员或者保留本社社员资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认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认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