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规范资产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规范资产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侵占合作社的钱违反什么纪律?
侵占合作社财产的行为,指的是本社管理或从业人员及其他当事人,以及合作社以外的有关人员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侵犯占有合作社合法财产的行为。
合作社财产,是成员通过出资、经营以及其他合法途径积累起来的财产,是合作社正常开展业务,更好地为成员提供服务的财产基础,也是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体现。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格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责任。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有什么权利?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根据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改制而成,是以资产为纽带、股东为成员的综合性(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风险共担、按股分红。
董事会是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常设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本社股东(代表)大会负责。董事会实行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董事会必须严格执行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事会和本社股东的监督。董事会的职权是:
1、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对经济合作社的资产进行经营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社章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取独资经营、股份合作、租赁、拍卖、兼并等办法,进行资产经营活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2、进行资产发包、租赁,依法签订承包、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承租人收取承包、租赁金。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承包、租赁应进行公开招投标。
3、负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未经股东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讨论通过,不得将集体资金出借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为其它单位和个人作经济担保。
4、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每年清查盘点一次,做好登记造册与归档工作。一般可隔3年对资产进行一次清产核资或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本社资产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向全体股东公布。
5、处理经济合作社的内部事务,主持实施对外的联合合作、对外投资,劳务派遣等。
6、组织开展对成员及员工的培训,开展合作社文化,统一对外合作社的宣传等。
关于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法律依据?
有人认为村(居)委员会与村民之间不是简单的民事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村委会是农民集体财产的管理人,而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成员与联合社成立后设立的管理机构主体实际上也是不平等的,且章程中关于成员大会等的召开、成员代表的选举制度等都是参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所以制定股份经济联合社章程的法律依据应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规范资产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规范资产管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