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经济协会与合作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经济协会与合作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和协会有什么区别?
合作社是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登记,它是个企业,是个经济实体,它直接与社员签订购销合同,为社员提供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收购农副产品,搞加工、运输、销售服务。
协会是社团法人,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以农产品行业来划分,一般不搞经济实体,主要是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营销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服务。
(2)参加者不同
合作社的参加者一般为个体农民。
协会的参加者一般为企业,少数为个体农民。
一是组织的目的不同。尽管两者都是为了增进成员的共同利益,降低成员交易的成本,但是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主要目的是协调业内成员间的生产经营行为,防止因个别成员败德行为而导致的恶性竞争,维护行业内的竞争秩序,实现行业自律;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通过成员间的联合行动,实现规模经济、提升成员的竞争力。
二是组织的性质不同。尽管两者都是自愿的、自治的组织,但是农产品行业协会是自律性的社团组织,不得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互助性的经济组织,是经营实体。
三是成员构成不同。尽管两者都是由利益关系者组成的组组织,但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成员构成性质多元化,并具有行业的代表性;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是由经济弱势群体组成,成员相对单一。
四是组织功能不同。尽管两者都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与推广、信息咨询、产品推介等各种服务,但是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外代表成员开展行业***,对内开展行业自律;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内服务成员,对外代表成员直接开展经营活动。
副理事长的职责是什么?
(二)如期参加协作网有关会议
(四)为协作网出谋划策,参与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带头建立科普惠农长效机制。
(五)在产业发展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协调理事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保证协作网健康有序发展,引导建立本省内部协作网。
什么是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新型农村合作社特指在我国农村80年代以后出现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的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社、专业(行业)协会、各类经济联合体等组织的总称。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法律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社与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以下区别: 1.新型农村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新型农村合作社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没有来自政府的行政干预,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农民加入经济合作社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在遵守本社章程的前提下,仍然具有生产经营自***。 2.新型农村合作社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农民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加入一个或者多个合作社,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退出合作社,并依法办理相关的财产交割。 3.新型农村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为社员提供市场交易上的必要服务。由于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所以一般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是以为组织成员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但对于同其他的合作经济组织或非本组织的社员进行交易时,则往往会追求合作经济组织的利润最大化。合作经济组织的盈余,除留一小部分做公共积累外,大部分要根据社员与合作社发生的交易额的多少按比例返还给社员。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的独立的市场主体。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成立目的、决策机制和盈余[_a***_]方式等特征看,既不同于以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也不是个人合伙或者合伙企业,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合作社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赋予其法人资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经济协会与合作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经济协会与合作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