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股份合作社如何作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股份合作社如何作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经济合作社,以前各自然村的经济都不一样,股份应怎样算?
这就涉及到农村的体制改革。目前,农村经济合作社五花八门,但是不能带动农民走向共同富裕。如果我们农村班子就有经济合作社,(或者是什么公司)哪怕主要领导一肩挑也有可能带领大家走向集体化道路,实现共同富裕。至于股份怎样算?我个人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一、把集体资产和自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固定股份,也就是人均股。二、后续投资或投工算作个人股份。例如:在一项工程中,甲村民投工50个而乙村民投工20个。分别记在个人股内。
在逐步走上集体化道路的过程中,一定要制定更详细管理制度。绝对不能再回去吃大锅饭。
可不可以两边都享有股份合作社股权身份?
农村经济合作社股权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一般来说,一旦一个村成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就会给股东们分配股权。但是这个股东首先得确认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行,如果确认了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不会被分配股权。
就要看当地政府发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文件了,符合条件的才能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否则就不是。
当然可以两边都享有股份合作社股权身份,但前提是股份合作社的投资项目是不一样的,不能是同一个项目,而且你的资金要到位,拥有两份股权也是正常的。许多有钱人投资项目多,获利也多,股权的拥有意味财富的保证,所以股权的两面持有很正带。
这个应该是可以的,股份合作社就跟股份有限公司一样,公司法,没有规定一个自然人,不能同时持有两家以上公司的股份。所以一个自然人是可以持有多家公司的股份的,因此一个自然是可以享有两边都享有股份合作社的股权的,可以有两个身份,即使这边的股东,也是那边的股东。
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怎么处置?
如果确定农民合作社属于非法集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集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也就意味着,一旦被认定属于非法集资,投资人的钱款将难以追回。
ps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如果确定确实是“非法集资”,那就可以报案了
农村专业合作社向农民集资是否非法?
1、如果真的是集资,违法;如果只是要求社员为合作社事务出资,不违法。
2、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让会员给合作社出资并约定分红,但出资只能用于合作社的事务,不能用于经营与专业合作社无关的业务,如果用于其他且承诺给利息,应是涉嫌集资。
3、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对农民讲的【以存钱的方式入股,且利息比银行高】,对此是出资还是非法集资有疑问的,可以向当地负责管理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单位(一般是农业局或县级供销合作社)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4、相关依据,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1)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_a***_]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2)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股份合作社如何作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股份合作社如何作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