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经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经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更好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农村合作社应该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提高市场竞争力,保护农民自身的经济权力,实现农民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当前实际却存在很多空壳合作社,套补贴合作社,形成这个现象的原因导致合作社总体发展不快,拉动力不强让农民持怀疑与观望态度,再加上有些真正想发展合作社的带头人,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与能力不强能带动农户的能力有限,集约化程度低,运作不规范周边辐射也带动不起来,因此很难形成规模化,品牌化。
要想发挥合作社的作用首先要对合作社带头人进行专业的培训指导,不能摆过场,走形式,要培养有思路,有闯劲,有能力的人,这样农村合作社才有可能成为农民闯市场的领头羊,同时也要对合作社的成员进行科技实用技能培训,提高社员的综合素质,这样有利于农 业科技的推广,才能让合作社的发展有支撑。
其次要加大对合作社资金扶助,巧妇难做无米之炊,再有能力的合作社带头人没有资金也是不能发展的,从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到农产品的包装运输开销都是要花大量资金的,再加上农业不是投入马上就有成效的,农村有句话叫着"三年入门,五年入道,十年称王",这句话点出了农业人的难辛,三五年才可能有成效,试问没有资金支持,有多少人能坚持下去,因此金融扶持农业合作社的形式与思路要完善,既要控制金融风险,又要支持合作社发展,这样才能让农村合作社真正发展成长。
最后要做好示范合作社的推广工作,把当地带动能力强,经营效果好的优势合作社成功经验在当地进行交流,一枝独秀不成春,百花齐放才是春,大部分合作社都发展了,才能带动大量农产品的精细化发展,才可能打造自己的品牌,如果每一个合作社都创造自己的品牌,从农产品种植发展到农产品加工,这样不仅增加了市场占有份额,而且也会提高农民收入,农村合作社在农村的优势就发挥出来了。
农村合作社怎么办理?法人是不是一定要村书记担任?
农村合作社怎么办理?
法人是不是一定一定要村书汪担任?
这个问题也很有新意,农村合作社可由当地有组织能力有资金有销售经验的人,在村政府批准下成立的,帮助村民购买销售农产品。
农村合作社主任一般不是村书记或村主任兼任的,是有能力的人可当合作社主任。
法人不一定由村书记当,但也可以兼任的,这里强调一下,这个合作社是村委会办的还是个体办的,如是村办的支书可兼任,如是个人办的就由组办者担任。最后在说一说农村合作社咋办理,写申请书,先到乡镇审批,在到县里办营业执照就可以了。办农业合作社午续简单不麻烦的。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合作社法人是指一定数量的劳动者根据自愿原则共同出资组成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1.作为合作社法人的投资者是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如我国《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是指由3户以上劳动农民按照协议,共同出资,依法组成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2.合作社法人是营利性的企业法人。因此,应符合企业法人的成立条件,并依《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成立,取得法人资格。
3.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合作社法人被视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经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经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