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出资转让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出资转让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养殖合作社怎么和农户签订协议?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 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章程;
(3) 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5) 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只有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农业合作社没有权利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是可以与农户协商,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和什么为限?
一、设立人要求80%为农民,即农业户口,剩余20%可以为非农,或集体、企业形式出现。但是总数的80%必须为农民。
二、出资问题,无论是农民还是非农,都可以出资,也可以不出资。出资形式不仅限于货币,但是必须是可以衡量具体价值的方式。
三、出资的金额,也就是注册资金没有限制,甚至可以为零。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和理事长,是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选举通过的,与出资无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倒闭后入股农民应该怎么办?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
但是,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上述规定是对合作社破产财产优先清偿顺序的规定,体现了对农民成员权益的特殊保护,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只限于农民成员。
二是,在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之后,合作社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再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
成立农民合作社申请书怎么样写?
题目:关于成立农村合作社的请示 主送:(顶格写)某某乡或镇政府: 正文:(写目的和意义)如: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扩大规模化、标准化耕种范围,提高科学种养水平,经征询村民意见和村委会协商,建议成立某某合作社。 (另起一段写理由和作用)如: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我村以蔬菜为核心的经济作物耕种已形成规模,年耕种?亩,总产值达到?元,基本具备了?水平,满足成立合作社的条件。成立合作社对于我村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可以;二是;三是。 鉴于以上所述,建议批准我们的成立合作社的申请。 (落款)某某村民委员会 (日期)二��一一年 月 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出资转让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出资转让协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