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主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主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诉讼主体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自愿入股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经在注册登记部门登记注册后,取得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独立法人地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外行使法***利,独立开展诉讼应诉等法律活动。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
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基本特征是:
(1)组织上
在组织构成上,合作社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主要由进行同类农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联合而成,农民至少占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从而构建了新的组织形式;
(2)在所有制结构上
合作社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了劳动和资本的联合,从而形成了新的所有制结构;合作社对内部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将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形成了新的收益分配制度;
(3)在收益分配上
合作社对内部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将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形成了新的收益分配制度;
(4)在管理机制上
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等原则,建构了新的经营管理体制。
农民合作社属于什么经济性质?
农村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和信息等服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3)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以及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具体问题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调整。
什么是合作社?你眼中的合作社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为什么?
合作社顾名思义就是成员加入后可以在内部开展合作的组织,例如农业合作社就是农民开展合作的组织。合作社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成员,例如由两个以上的农民家庭组成一座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就是为了解决单个农户普遍面临生存困境必然产生的组织。起初农民单干分田到户无需合作,因为一家三口种几亩地就能生存,收入就跟打工无异。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农民家庭需要种越来越多的土地才能跟打工相提并论,例如当今需要种数十亩甚至数百亩才能拥有打工的收入,单个农户显然无力耕种这大片的土地,需要背靠农业合作社才能完成。周边的农民联合起来成立合作社。1,共同购买农业机械实现大规模机械化耕种。2,多个家庭合作可实现从农资采购,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运输,农产品销售***专业分工协作,从而单个农户在合作社内无需耕种大片土地,通过合作开展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活动使农产品大幅增值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主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主体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