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总数达到多少人以上应当设监事会?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账户怎么填写?
成员账户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进行某些会计核算时,要为每位成员设立明细科目分别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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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有哪些成员?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需要对外承担一定义务,这些义务需要全体成员共同承担,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履行义务和顺利实现成员的利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体现了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明确成员的出资通常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以成员出资作为组织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二是明确组织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信用担保基础。但就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因其类型多样,经营内容和经营规模差异很大,所以,对从事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很难用统一的法定标准来约束。而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对象相对稳定,交易相对人对交易安全的信任主要取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提供的农产品,而不仅仅取决于成员出资所形成的合作社资本。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特点和现阶段出资成员与非出资成员并存的实际情况,一律要求农民加人专业合作社时必须出资或者必须出法定数额的资金,不符合目前发展的现实。因此,成员加人合作社时是否出资以及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期限,都需要由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章程自己决定。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农民加人合作社是要解决在独立的生产经营中个人无力解决、解决不好、或个人解决不合算的问题,是要利用和使用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成员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既是成立合作社的目的,也是成员的一项义务。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可能是交售农产品,也可能是购买生产资料,还可能是有偿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技术、信息、运输等服务。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情况,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当记载在该成员的账户中。4.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由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出现波动,有的年度有盈余,有的年度可能会出现亏损。合作社有盈余时分享盈余是成员的法定权利,合作社亏损时承担亏损也是成员的法定义务。5. 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成员除应当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外,还应当履行章程结合本社实际情况规定的其他义务。合作社怎么申请?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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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五名以上成员即可申请成立合作社,其中,农民至少占80%。
2、向工商部门提供每个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拟定合作社的名称、经营内容、出资额等。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设立大会纪要内容(举例)
都安xx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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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6日,黄xx,韦xx,韦xx,韦xx,黄xx在都安县xx镇xx村xx队召开会议,一致决定:
一、成立都安xx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黄xx为[_a***_],韦xx为执行监事。
二、讨论通过了玉宝核桃种植开发专业合作社章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