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年检规定?
农业合作社按照规定与其它个体企业年报是相同的,农业合作社提交登记注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章程,彩色照片,场所租赁合同经有关部门许可核准,获取营业执照,每年1月1日至6月30月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网上年报,否则未年报列入异常名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未规定其需要实行“年检”制度,导致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无法及时了解合作社登记事项的动态变化和年度经营的基本情况,为此,2014年5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第办法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从2015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行年审。
合作社多长时间年检一次?
根据农民合作社法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年报一次,年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止,如果逾期未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登录福建省工商系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申报合作社基本信息,合作社经营情况,社会保障情况,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提交并公示!
合作社一年年检一次。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8月公布《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合作社的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信息、资格资质许可信息、开设的网站或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信息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未能及时申报年度报告怎么办?
截止到今年的6月30日,2013、2014两个年度的年报公示工作已经正式结束,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年报公示的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在办理变更时将受到制约。
因此,根据有关规定,只有等到明年在申报了。2021年工商年报必须公示吗?
必须。凡是在2021年12⽉31⽇及之前注册的企业、个体⼯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应当于2022年1⽉1⽇⾄6⽉30⽇前必须完成。如您企业使⽤的是虚拟地址注册,应当于2022年3⽉31⽇前完成。
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几年一换?
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不用换,不用年检。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四条 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率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