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死亡继承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死亡继承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保丧葬费标准及领取流程是什么?
农保丧葬费标准和流程如下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
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根据农村丧葬费新规定,丧葬费按照当地职工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标准为六个月工资。如果农村居民是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应该由家属带上死者的***、社保卡等资料,到单位办理领取丧葬费的手续。等手续办好后,丧葬费用会打到家属提供的银行卡上。
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之后,将给予一定的丧葬费。那么,农民养老保险丧葬费领取流程是什么?亲属应在30日内,携带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证》到死亡人员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社区)申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困难补助费。
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之后,社保基金将给予一定的丧葬费。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提高,丧葬费标准也有所提高。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丧葬费标准增加至1800元,在全区处于最高水平。死亡人员家属除了可以领取丧葬费外,参保人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包括财政补贴部分)也予以退还。
一、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期间的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应在30日内,携带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证》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派出所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死亡人员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社区)申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困难补助费。
二、具备法定继承资格的死亡人员亲属,在村委会(社区)的监督下,指定丧葬费和一次性困难补助费承办人。村委会(社区)出具《申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丧葬补助费委托书(新农保)》。
三、村委会(社区)及时填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人员变动月报表》,经乡镇(街道)汇总上报至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四、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乡镇(街道)上报死亡人员的相关资料后,终止死亡人员养老保障关系,结算支付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个人账户。死亡人员的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个人账户结余额实行社会化发放。
五、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丧葬补助费,需要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申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丧葬补助费委托书》。
2、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证》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派出所销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上述原件退回丧葬补助费承办人。
3、《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新农保)待遇银行存折》复印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死亡继承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死亡继承流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