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职能定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职能定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职责?
1、负责建立企业组织机构并确定职责;负责组织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
和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贯彻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理念,提高该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负责制定并实施质量方针和目标,批准执行质量手册,主持管理评审,评价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4、任命管理者代表,赋予相关职责权限,并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充分的人力***和物质***;
5、贯彻国家有关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6、负责协调公司内各职能部门关系,主持公司内重大的经营决策,管理公司内生产经营活动和处理各项日常工作
供销总社职责范围?
(一)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三)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七)承办党中央、***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供销社是做什么的?
1.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2.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指导社有资产运营,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农业供销社是设在农村基层的农业资料的供销单位,主要是从事农药,化肥,***的销售和对当地农民进行技术培训,促进农业科学健康发展的。
农业供销社是农村生产资料、生活日用品供应、农副产品收购等的县市级、乡镇国营性质的商业流通企业。
农业供销社伴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体制下的计划分配服务机构,在计划经济时期属于事业单位,对猪肉、布匹、化肥、煤油、火柴、肥皂等物质执行凭票供应,是当时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国营企业,至今供销社的组织机构还在发挥[_a***_],并得到加强与完善。
农民合作社与协会的区别和相同点有哪些?
1、合作社与协会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经济组织形式,是有区别的: (1)性质不同 合作社是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登记,它是个企业,是个经济实体,它直接与社员签订购销合同,为社员提供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收购农副产品,搞加工、运输、销售服务。 协会是社团法人,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以农产品行业来划分,一般不搞经济实体,主要是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营销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服务。如果要收购农产品搞加工、销售业务,则应另外成立实体公司。 (2)参加者不同 合作社的参加者一般为个体农民。 协会的参加者一般为企业,少数为个体农民。 (3)职责不同 合作社的职责是为社员提供生产经营的实际业务服务。 协会的职责主要是协调和自律,提出农产品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维护成员利益。 (4)代表的利益不同 合作社代表本合作社农民的利益。 农产品行业协会则代表这个行业的利益,对***或对国外要维护本行业利益。 (5)其他方面的不同 A:合作社要坚持入社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利返还各项原则. 协会则没有盈利返还等原则。 B:合作社一般不承担***委托的管理职能。 协会一般可接受***委托,代行一部分管理职能。 C:合作社是个企业,是要追求经济利益的,只是对内不赚或少赚社员的钱。 协会是非盈利组织,实际上一般不搞业务经营,服务时只收取代理费,对成员没有利润返还或利润分配的问题。2、 相同点一是手段和目的相同。都是以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为手段,加强农业产业的指导、管理、营销,进而提高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二是都是合法的法人主体。农经类协会是社团法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社会团体是国家四***人主体之一的社团法人。农业专业合作社是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 三是都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社会团体是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组织。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是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活动应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社会团体是可以从事非营利的经营活动的,协会可以组织会员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只要协会不从中以牟利为目的,就符合条例的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职能定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职能定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