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是否为企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是否为企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属于企业还是个体户?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属于企业,不属于个体工商户。国家明确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有5名农民成员共同出资注册而成的,有2名理事,1各理事长和1名监事共同组成,登记注册时必须提交一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而个体工商户注册只需提交***复印件等材料!
严格起来说,这是一个社团组织,既不算公司,更算不上个体户。专业合作社与行业协会的性质差不多,行业协会是为会员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同样也是为各家专业户服务的。行业协会就是社团组织。
合作社既不属于企业,也不属于个体户,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组织形式。合作社是合作经济组织,是种联合体,是注册登记机关为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注册登记的一种独立的组织形式。合作社既不属于企业,也不属于个体户,只是一种独立的经营性质的组织形式。
合作社和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农业公司,即为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农业公司的区别如下:
一、性质不同 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是非盈利性企业。 农业公司:农业公司是盈利性经济组织。
二、目的不同 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的目的是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农业公司:农业公司的目的是通过种植、养殖、***集、渔猎等生产经营而取得产品利润。
三、服务不同 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业公司:农业公司主要提供农作物栽培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副业等服务。 来源:-农业合作社 -农业企业
合作社属于什么性质?
合作社属于自治组织性质。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农村合作社,产生于20世纪五十年代初,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合作社属集体所有制形式。
计划经济时代,我国集体经济取得长足发展,成立了很多合作社,典型的有供销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等,为繁荣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现阶段,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推进,广大农村又成立了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合作社以互帮互助为前提,立足当地***,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合伙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吗?
合伙企业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
1、成立目的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企业则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2、主体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要求农民数量超过80%。有效保障了农民的权益。而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对出资人的身份做特别规定。
3、服务对象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前、产中、产后的技术、信息、生产资料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而企业则一般没有所谓的内部服务,服务对象主要是面对市场大众。
4、财产关系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按份额量化到个人,记载在成员账户中。而股份制的企业,股东的出资构成企业的财产,不将企业的财产按份额量化在股东名下。
5、退出机制对法人[_a***_]的影响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成员退出时,可以带走自己加入时的出资和记载在其账户内的由公积金形成的财产份额。而加入企业的股东一般只能以转让股份的形式退出(减资有特别规定,如企业法人要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而如果没有人愿意接受你所转让的股份,那么你就根本没法退出,这种退出一般并不带来企业法人资产的减少。
6、地位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而股份制企业则是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为决策的基石。
7、分配方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主要按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盈余分配的基础是成员对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利用程度,即“按惠顾额返还盈余”。而一般企业的利润则“按股分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是否为企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是否为企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