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承包土地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承包土地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土地承包合并以后怎么分配?
1、我国第《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一方面,从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情况来看,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土地承包合同由“户”的代表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按户制作并颁发;另一方面,发包方或交易相对应的另一方总是希望以家庭(户)为单位,以户的财产承担责任,以确保义务的履行。
2、家庭成员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家庭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一般应按共有***利义务相一致和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安定等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一般来说,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关系为共同共有,各共有人享有均等份额。
我承包了村里的土地,合同到期村里能强制收回吗?
第一,如果你和村里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了,那么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村委会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你可以根据上次法定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可以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如果你没有和村里签订承包合同,那么在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承包合同不成立,合同不成立,当然对方的行为也就构不成违法和侵权了。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已经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方和发包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予以接受,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是有效的,你依然可以按前面所依据的法律维护你的权益。
国营农场土地承包的特殊规定?
要承包国营农场土地,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1、国有农场土地承包管理,必须要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国家、国有农场及其承包方三者的利益关系。
2、国有农场土地承包,必须要坚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土地承包方必须要依法缴纳法律规定的土地承包费用,而国家将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3、国有农场土地承包,要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的合理有效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没有经过法律批准,不允许改变土地的用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承包土地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承包土地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