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指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指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经济合作社法律责任?
合作社法规定
(三)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所以说你要看看合作社章程是怎么约定的。
农业法律法规的基本条件
以下是我的回答,农业法律法规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确立农村土地权利体系。明确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的分置,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承包权和其他主体的经营权等四权的关系。
保障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法权利。在保持家庭经营基础上,支持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领域给予政策扶持。
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强化农业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加大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总的来说,农业法律法规的基本条件应涵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利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护、确立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农业法律监督和执法等方面的内容。
什么是农村专业合作社?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达国家已经存在较长时间,它增强了分散的农民家庭的市场经营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在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实践中,各地已经创办了十万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产业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民参加合作的积极性非常高。
实践证明,发展这一组织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好途径,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有法律责任吗?
未经批准设立的合作社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仅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未经[_a***_]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不属于《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社区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属于非法金融机构。
其在向借款人出借资金的同时从贷款中扣除入社费用以完成将借款人吸纳为社员程序的行为,是为了规避法律关于不得向社员之外的社会上不特定人员发放贷款的规定,属于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该借贷行为应属无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构成有哪些要求?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成员的资格做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在坚持成员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下,允许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公司、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科技协会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这样,既可以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提高经营水平,又可以使各种组织通过合作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双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指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指南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