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章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章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级基层供销社成立标准?
村级供销社标准
1、在有条件的行政村,由县(市)供销社、经营服务实力强的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牵头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
2、村级供销合作社以农民社员为主体,实行集体所有制或公司制形式,县供销社、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等社有资本占股一般不超过40%,负责人优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担任。
3、村级供销合作社应具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4、有不低于100㎡的固定办公及经营服务场所、设施,有明确的村级供销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
5、村级供销合作社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合作社每个村几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第十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第十四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 第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此外,对合作社自然人成员没有其他限制。没有规定一定要一个村的。合作社的出资按照章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最低额,也不需要验资。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规定请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指的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由此,法律规定合作社都要设理事长,理事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进行工商登记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从设立起就明确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合作社设理事长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的,不管合作社的规模大小、成员多少,也不管合作社有无理事会,都要设理事长。 合作社规模较小,成员人数很少,没有必要设立理事会的,由一个成员信任的人作为理事长来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就可以了,这样有利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合作社是否设立理事会及理事的人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未作强制性规定,而由合作社章程规定。理事长、理事会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对成员大会负责,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由章程规定。
农村合作社的章归属谁?
农村合作社的公章要由理事长保管,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中有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是全体社员共同执行有效制度。专业合作社设有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长,总经理,理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理事长(总经理)对全体社员负责,现在我们国家每年都有对农业职业经理人免费培训工程,农业职业经理人相当于其他企业的经理,是农业领域的白领。
合作社必须要有一个核心的领导者,要有一个核心的团队。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以胜任合作社理事长、经理的工作,农业要发展,必须要有更多的爱农业,学农业,懂农业,投身于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投身于农业战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章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的章成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