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合作社人员退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合作社人员退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随时退出吗?
农民合作社成员不可以随时退出,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只有一起努力才能办好合作社,如果自己有自己的打算,不替合作社着想,随时退出,就不能稳定合作社的经营,就很难搞好合作社,合作社是有管理办法的,社员分红都按固定,如果看着效益不好,不如自己单干就退出,就扰乱了合作社秩序,是不应当的。
法定代表人怎样退出农民合作社?
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名);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提交此证明)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须提交)。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目前表格在网上还不能下载,可以到当地的工商机关领取。
合作社成员能否办理退社?
一是在退出的时间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提出要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前3个月向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但如果成员是组织或团体的应当在6个月前提出,若章程另有规定的,要按照章程办。
二是退社成员资格终止时间,只要办理了退社手续,在财务年度终了时便可自然终结。
三是在退社成员退出以后要做一个退社声明。
四是在处理退社成员的财产时,要特别注意。退社成员资格终止后,合作社要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退社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资格终止前的可分配额盈余。但是为不影响其他成员的利益,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分摊退社成员在资格终止前的本社的亏损、债务、成本支出等。如果其在资格终止前和本专业合作社签得有其他合同的,还要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者继续按照合同履行。
《农民合作社法》第十九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扩展资料
农村合作社成员想退出合作社需要走什么程序?
根据最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到2018年7月1日才正式施行),作为合作社成员,需要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
由于合作社成员通常在入社之初一般需要“出资”,这里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权属证明,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因此在农民退社时这些出资如何处理也成为了关键,不过每个合作社在成立时都需要制定自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其中就有相应的成员入社、退社和除名情况和流程,因此在具体操作中,还得看你所在的合作社制定的章程里是如何要求的,然后按照章程办理退社手续即可。
除了章程规定的之外,最基本的退社成员需要做到:
普通农民退社的话,需要在会计年度终了的3个月前向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通常为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注意,企业单位人员退社则需要提前6个月提出退社申请。
申请通过后按照章程规定的期限内给退社成员返还相应的“出资”份额以及盈利份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合作社人员退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合作社人员退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