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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村民选举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解读
- 3、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村民选举法
第一步: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第二步:通过选举方法。
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按我国村民选举法规定,投票选举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解读
1、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2、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如果没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就不便于村委会开展工作,不便于村民实行自治。
3、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村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批准。
4、【释义】本条是关于村委会的性质、自治内容、自治方式和主要任务的规定。 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是在人民公社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的过程中,在全国农村逐步建立起来的。
5、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释义】本条是关于村委会与村民会议关系的规定。
6、第二十一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致使选举工作无***常进行的,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其职务终止。
要知道村委会委员的产生,我们必须知道这两点法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法律主观: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3至7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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