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企业管理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企业管理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合作社条例几时出台?
具了解供销合作社条例目前还在调研期间,什么时间出台,还要看条例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审定和通过程序,相信不会太久,供销合作社条例就会出台。
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它的发展壮大关系到三农利益,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为加快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切实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急需尽快出台供销合作社条例。
2015年全国供销社政策安排?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供销社提出明确要求,《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在第五部分对供销社工作提出了“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
抓紧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的要求农村生产服务托管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活动,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和农业技术,加快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是指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者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服务主体完成或者协助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本条例所称服务主体,包括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第三条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应当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统筹推进,坚持农户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指导、基层组织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制定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区域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
(四)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供销合作社与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应如何处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召开全国城乡商业学大庆学大寨会议的通知》(国发[1***7] 16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供销合作社性质问题的复函》([1***9]工商总字第34号、[1***9]供销基联字第242号)的决定,1982年以前,供销合作社已经成为全民所有制的商业企业。
供销合作社的乡(镇)社从:“四固定”至1982年5月国家发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期间使用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进行补偿(付款)并签有协议的,按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应确定为国家所有。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企业管理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企业管理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