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对农民合作社的非议,以及对农民合作社的非议意见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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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好处与弊处
1、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生产或者经营,可以实现标准化生产,保障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能够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以更优质的产品获得更好的效益。改变农民个体生产无法与市场接轨的问题。
2、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处是可以提高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者在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有效提高农民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加入了农业合作社 ,可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比如一起买种子,化肥,农药等 ,可以统一 粮食的价格 等,遇到天灾统一申请农业救助 ,或者统一申请保险公司赔偿 。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集一人于一身,低价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高价销售农产品,使合作社每个成员都能少花钱、多赚钱的集体组织。但有一个关键问题。虽然农村专业合作社不同于普通的公司和企业,但仍然需要有人负责。
5、而合作社是成员自己的组织,成员通过自我联合、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兴办合作社,来创品牌、建基地、搞加工、促销售,既可以充分发挥家庭承包经营的潜力,又可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入社农户真正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哪一项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
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2、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以下五项:(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3、(4)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5)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4、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5、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独立市场地位的农民在有联合需求的情况下,自发组建的经济组织。“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
如何制止农民专业合作社弄虚作***和不讲诚信?
第十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管理人员不得弄虚作***套取财政扶持项目资金,不得侵占、挪用、私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产。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黑土地保护相关义务,确保黑土地质量等级不下降。
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配备有专业知识的财务管理人员,挑选思想素质高、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来担任。
第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农村合作社成员承担什么责任
1、有限责任,即成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保证责任,是指成员以其出资额和保证金额为限对合作社债务承担责任,保证责任也是有限责任,只不过是所负责任的限度除了出资额外还包括其保证的金额。
2、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减少原因
1、(1)对合作社缺乏了解。对合作社认识和了解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导致农户入社不积极。(2)合作社的制度安排对农户缺乏吸引力。一方面有些制度和[_a***_]的期望差距太大,另一方面有些制度合作社不能很好的落实。
2、配套政策有待完善,政府资金投入不够。地方***在统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资金方面支持力度不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引力不强。合作社做强做大所需要的土地、贷款等环节有堵点,倾斜力度不够。
3、小:发展规模小,5户就能成立一个合作社;散:遍及各乡镇,涉及行业多,没有形成一体,各自为战,合作与联合意识缺乏,没有竞争力。弱:农业农民在市场经济社会本身就是弱势,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一样处于弱势。
关于对农民合作社的非议和对农民合作社的非议意见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