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职务设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职务设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专业合作社有总经理职务吗?
农村专业合作社,有总经理一职,去县城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专业合作社的执照时候,就必须填写总经理的名字。我办理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的时候就需要一个总经理的名字。这是必须走的程序,必须要有这一职务,现在有农业经理人,农业经理人,新型职业农民,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植保员,都是要有证的。
合作社负责人叫啥?
合作社负责人叫合作社理事长。合作社在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合作社的负责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即负责人的称呼叫合作社理事长,是合作社法人,也是合作社的负责人,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合作社负责人叫合作社理事长。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不得兼(担)任哪些职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做出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他们全心全意服务本社成员,并保障本社成员的利益不受损失。同时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其中,“有关公务的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和各级政府为农业服务的相关机构中执行相应公务的人员。
农村合作社董事长是什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农村的合作社目前存在两种形式,一是前期的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某某专业合作社,二是近两年由地方农业管理当局颁发执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称为合作社,两者的经营范围和组织机构不尽相同,前者是由五户以上农户联合发起申请设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经营范围具体在某专业以内,同时对相关农资,技术等的交易限制在合作社成员之间,其负责人称为理事长,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再由理事会推举的理事长,也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后者是在国家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框架下由村委会牵头,以村集体共有财产做基础,由全体社员为股东设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范围无具体的专业限制,主要承接国家支农资金及项目的实施,是国家实施规模农业的初始平台,其负责人也称为理事长,虽然也是由股东大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但大都是由村委会主任或村书记担任。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是纯私有集体经济组织和半行政性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地位与发展前景也将有质的区别。
你说的应该是理事长,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比如,甲、乙、丙、丁、戊五位农民设立了一家“辛集市天天棉花加工合作社”,选举农民甲为该合作社的理事长,则农民专业合作社“辛集市天天棉花加工合作社”是法人,农民甲是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这是下一步撤销村委会,各村[_a***_]合作社,其决策层称董事会。各户户主称董事,第一号服务员称董事长。与现在我们称村民,头头称村长一个道理,称号而己。称经理,称主任也未必不行。
至于什么条件,肯定是优中选优。董事会是一自冶组织,要能承上啟下具有组织能力。要代表党对基层的领导,任村支部书记,所以要是觉员。贯彻国家对农村的方针政策,带领村民发家致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职务设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职务设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