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5人破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5人破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倒闭股东需要承担债务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尽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但成员对合作社债务也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对合作社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除了成员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外,成员不再对合作社债务承担其他的清偿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制度的明确,可以消除成员与合作社之间不必要的权责纠纷,成员也可以更充分地利用合作社的服务。
同时可以保障交易对象的利益,交易双方不必担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任承担能力,也不用担心需要直接面对众多单个成员进行谈判的高成本支出。
合作社破产欠债怎么办?
如果合作社破产欠债,以下是一些建议:
1. 寻求法律咨询:首先,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有关您的权益和责任的法律建议,并指导您***取适当的行动。
2. 债务重组:尝试与债权人谈判债务重组,以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这可能包括延期还款、减少利息或部分债务清偿。
3. 注册破产:如果无法进行债务重组或还款,考虑注册破产。这将涉及聘请一位破产管理员,他将管理合作社的债务处理和资产分配。
4. 与债权人合作:与债权人保持沟通,并与他们合作解决债务问题。透明和及时的沟通可能有助于缓解紧张局势,并找到解决方案。
在合作社承包一片田,经营良好,合作社破产我的经营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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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后,你作为出资的经营权在合作社破产时,只能作为合作社的破产财产,在破产债权人中进行分配。
你没有别除权,也就是说经营权不能由你取回。
如果你只是流转了合作社的土地经营权,那么你的土地租赁权可以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估计合作社的破产清偿率不会很高。
农民专业合作社最近几年很热,但是解散的有很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在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合作社数量不实、质量不高的问题,有不少合作社有其名无其实,沦为“空壳社”,给合作社整体社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最近几年解散的很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一、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合作社
这些合作社都是“单户社”、“家族社”,实际上无农民参与,无服务对象,无服务经营活动。这样的“三无”合作社取缔最好。
二、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
农民合作社是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直至网上交易等服务。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三、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
众多合作社中不乏运行良好的农民合作社,但客观也存在一些经营不善,导致运转困难,停滞运行的。合理整治后还有重振的希望。如果现存矛盾激烈、问题深重、挽救无望也只能破产解散。
这类合作社一开始就动机不纯,就为了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此类理应受到严肃查处、取缔。
2019年2月19日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这是近几年农民合作社大量解散的最主要原因。
截至2018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17.3万家,是2012年底的3倍多,其中县级[_a***_]示范社达18万多家。3.5万家农民合作社创办加工实体,近2万家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7300多家农民合作社进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全国有385.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了农民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在现在和将来仍是构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新生力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负着新时代的历史重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本来就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直至网上交易等服务。
农民合作社一定要严格按照《章程》办事,加强档案管理,实行社务公开。依法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建立会计档案,规范会计核算,公开财务报告。依法建立成员账户,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按照法律和章程制定盈余分配方案,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为了将来更好、更健康、更良性、更持续的发展。为此,2020年3月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对合作社提出要求:一要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二要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三要促进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
破产解散的都是不合规的、经营不善停滞的合作社。在中国农业未来长期发展过程中,优胜劣汰是发展规律。农民合作社遵章守规,依法经营,就会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5人破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5人破产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