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本计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本计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分配方式是什么?按劳分配吗?
合作社虽然对外通过经营活动取得利润,但是对内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根据这一特点,为了区别于其他营利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合作社的利润称为盈余。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盈余与企业会计中的当年利润相对应,反映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个会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计算方法是: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提留公积金,二是扣除公积金之后的可分配盈余。欢迎您到中国农民合作社信息网上面看看 。
养殖合作社的成本大于收入合理吗?
养殖合作社的成本大于收入是一种亏损经营,属非正常经营的不合理状态。
养殖合作社造成成本大于收入的主要因素有:
1、养殖成本高。主要有养殖品种幼种的购进成本高、养殖原料购进成本高等;
2、管理成本高。主要有用工管理、行政及财务管理、销售费用、市场开拓、关系协调等成本高;
3、市场价格倒挂。由于消费、社会保有量等因素影响,产品销售价格偏低,造成养殖亏损;
4、养殖疫情影响。由于管理或消杀防疫等原因,养殖产品遇到重大疫情,造成防治成本增高甚至造成产品大量死亡。
5、其他因素影响。如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合作社形象宣传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如何分配?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部分利润。
这是因为,在现实中,一个合作社中成员出资不同的情况大量存在。在我国农村资金比较缺乏,合作社资金实力较弱的情况下,必须足够重视成员出资在合作社运作和获得盈余中的作用。适当按照出资进行盈余分配,可以使出资多的成员获得较多的盈余,从而实现鼓励成员出资,壮大合作社资金实力的目的。
此外,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公积金份额、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也都应当作为盈余分配时考虑的依据,这是因为,补助和捐赠的财产是以合作社为对象的,而由此财产产生的盈余则应当归全体成员平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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