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种植农产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种植农产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收购农产品没有发票怎么入账?
目前购买农产品的抵扣规定包括: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08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首先,是可以抵扣专票。由于企业里有免税备案,请将购进的用于免税和不免税的购进产品分别核算。其次如果是从农业生产者手里直接收购的,可以用开给农业生产者的收据作为凭证,其他的也需要对方开专用***。
果蔬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
如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
开展成员所需的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
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如“种子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或者审批的经营项目核定业务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还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中类或者小类核定业务范围。
农村种植合作社如何交税?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种植合作社应该是免税的,不过必须经过税务机关批准。
农民种植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哪些?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如下规定:
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核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对申请人根据其章程提出的申请,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核定业务范围,如组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农产品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如“***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或者审批的经营项目核定业务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还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中类或者小类核定业务范围。
中药材合作社怎么才能做的更好呢?
1、建议地方政府牵头主抓,把握方向,抓招商,抓打造,两手都要硬。监督、指导各地种植合作社,形成合力,高效推进;树立品牌意识,巩固好“宝兴三木药材”、“天全麻牛膝”、“石棉川佛手”等品牌***在市场经济中的影响力,优化产业链,使“道地药材”做到真正的“道地”,并注重品质,严格按照标准种植加工。
2、继续深入开展“送信息、送科技、送文化、送法律”等“四下乡”活动,帮助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发展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
3、适时引导同一行业的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组成联合社,通过[_a***_]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各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力度,不断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驾驭市场的能力。
4、支持有条件的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实施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的能力建设。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运营和服务能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利益,关系到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的有效运作和发展壮大。因此,加强其能力建设极为重要。
5、中药材种植合作社找销路 怎么找除了通过百度知道、雅虎知识堂、新浪爱问等网络平台外,还有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的免费农产品发布平台等,也可以直接联系厂家或大型中草药集散地。全国较大的中药材市场有: 广州清平;安徽亳州;河北安国;河南禹州 百泉;广西玉林;广东普宁;山东舜王城;陕西西安 万寿;浙江磐安 新渥;湖南廉桥;甘肃文峰;黑龙江三棵树;芬香树江西樟树;湖北蕲州;甘肃兰州黄河 陇西 岷县 漳县 临洮 渭源 ;成都荷花池 菊花园 花板桥 解放路;贵州施秉 黎平等。仅供参考。 你好,去阿里巴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种植农产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种植农产品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