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务工的人员算合作社社员吗?
只有参加农民合作社的人员才算合作社员
社员,基本都是要求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人员。不是合作社组成人员就不能称为社员
加入农业合作社社员需要什么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人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成员加人合作社的条件进行了不同的规定。
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除了必须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成员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以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在于满足成员的“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能够利用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才能成为合作社的成员。只有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的成员的参与,才能保证合作社的有效存在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从而维护成员自身的权益。
2.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行与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规则,是全体成员的共同意思表示。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只有在承认并遵守特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成为特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承认并遵守章程是指对章程全部内容的承认,遵守章程所有记载事项的规定,履行由此产生的义务,享有由此产生的权利。任何人或者组织不得在对章程记载的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或者保留的情况下,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3.履行章程规定的人社手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未就成员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而是明确章程应当将成员人社的程序作为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即章程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就成员人社手续作出规定。
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总体构成也应当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即农民成员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什么是供销社社员?
供销社社员是自愿参加供销合作社,并且要缴纳一定的入社股金的,供销社社员是销社的股东,依照《供销社章程》参加供销社的经营和管理,并从供销社获得分红。
供销合作社,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曾简称合作社、供销社,已有近百年历史。
供销社五十年代是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私合营改变过来的,五六年变成供销合作社,成立了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并设立各级供销合作社,国家有供销合作总社,各省各地区各县都有合作分社,各乡镇都有基层供销社,各村都有代销点,那是供销社的资金来源都是农民入股来的,所有参股的农民都供销社的社员,每年都要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给每个社员分红。
农民合作社的社员必须是股东吗?
可以是。
合作社社员是股东吗?如果章程没有特别规定,那么发起人可以属于合作社股东,可以享受股东的权利义务,而股东在不任职的情况下,应当是享有分红等权利,而不领取工资。合作社股东与合作社之间的关系是互惠共利的,其实合作社的各位股东就是合作社的社员,社员可以利用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设施从合作社分立,而成立了合作社以后,在实现全体社员利益的同时,也能够保障全体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农村的经济发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