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盈余分配的核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盈余分配的核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会计账怎么做?
具体步骤如下:
1、编写建账表。将合作社现有的有形资产、债权债务、相关权益等,按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分门别类地归集整理,按顺序科学地填入建账表。
2、填写账簿启用表。在账簿的封面写明本账簿名称、农民合作社名称和启用年度。账簿的扉页都印有“账簿启用表”,农民合作社财会人员应根据内容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如实填写。如农民合作社名称、本账簿名称、账簿页数、启用日期、财务主管、会计主管、记账人员的姓名等,并由有关人员盖章,加盖农民合作社公章。
3、编排账户目录。账簿启用表的后页都印有账簿目录,编排账户目录的作用是为了便于记账和看账时方便查找账户。编排账户目录时应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损益类分别编制一起,便于处理业务。再根据每个账户年内可能发生的业务量的多少,合理安排每个账户应占用的账页数。
4、开设账户。按照账户目录的顺序,在各该账页的上方填写账户名称,每个账户占用的账页数必须与账户目录相符。以后,农民合作社发生业务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分录、登记即可。
合作社盈余总额是什么?
为了反映和监督盈余的分配情况,合作社应设置“盈余分配”账户,核算合作社当年盈余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年终,合作社应将全年实现的盈余总额,自“本年盈余”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盈余),如为净亏损,则作相反会计分录
合作社公积金提取比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合作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应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这是合作社 在财务核算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积金的产生, 来源于成员对合作社的利用,本质上是属于合作社的成员所有的,为了明晰合作社与成员的财产关系,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农民 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公积金必须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为了鼓励成员更多地利用合作社,在一般情况下,公积金的量化标准主要依据当年该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来确定。当 然,合作社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根据其他标准进行公积金的量 化,一种是以成员出资为标准进行量化,另一种是把成员出资和交易量(额)结合起来考虑,两者各占一定的比例来进行量化,还可 以单纯以成员平均的办法量化。
举一个单纯以交易量(额)为标准 进行量的例子:***设有张、王、李、赵、陈五人分别出资20000元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在组建时五人对合作社财产的占有比例都是20%。***设当年五位成员分别通过合作社销售农产品400 千克、300千克、200千克、50千克和50千克。
合作社对外的销 售价格是12元/千克,为扣除运输、贮藏等环节的费用,合作社以10元/千克的价格向成员收购,每千克合作社留下了 2元钱。这样 由于共同销售1 〇〇〇千克,合作社就获得了 2 000元的购销差价。 如果年终核算时各种费用合计为1000元,当年就会产生1000元 的盈余。
对于这1 000元的盈余,与合作社交易量大的成员作出的 贡献大,在分配盈余时就要相应地体现出来。因此,老张获得的分配比例就应当是40%。如果从中提取100元的公积金,老张也应 该占有40%的份额,这与他们最初组建时的出资比例是不同的。 此外,由于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出资比例每年都会发生变化,每年的盈余分配比例也会有所变化,因此,应当每年都对公积金进 行量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盈余分配的核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盈余分配的核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