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成立合作社农民占多少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成立合作社农民占多少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级基层供销社成立标准?
村级供销社标准
1、在有条件的行政村,由县(市)供销社、经营服务实力强的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牵头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
2、村级供销合作社以农民社员为主体,实行集体所有制或公司制形式,县供销社、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等社有资本占股一般不超过40%,负责人优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担任。
3、村级供销合作社应具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4、有不低于100㎡的固定办公及经营服务场所、设施,有明确的村级供销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
5、村级供销合作社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一个农民只能有一个股权证吗?
农村股权证是一户一本。持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并取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核发的股权证书的股权人,为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股权证是农民享有集体资产、收益的凭证,通常是以户为单位发放。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农村牧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什么?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以资产为纽带、股东为成员的综合性(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乡镇(街道)原村经济合作社根据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改制而成。
它不同于一般农民合作社的农村集体资产经济组织,社员由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村民构成,以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保障社员利益为主要职能。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注销股东?
合作社成员可以申请退社,在当年会计年度终结前三个月内向合作社提出申请,经合作社成员大会同意后即可退出,合作社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成员退出后总成员低于五人的,必须补齐五人,不足五人的合作社得申请注销
在农村,如果有人带头办合作社,农民愿意入股吗?为何?
你好,我是卫农,很高兴回答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
对于题主提出的,在农村如果有人带头办合作社,农民愿意入股吗?这个问题,不好一概而论,现在农村各种名目的合作社很多,失败的也不少,农民经历的多了,防骗的意识也提高了,是不会轻易的就会入股的。
那么,是不是就没有人入股呢?并不是的,这首先要看创办合作社带头人的人品如何。如果带头人的人品好,平时在处理各项事情中能出以公心,为大家考虑,愿意帮助大家致富,在农民中有威信,不是心术不正,自私自利只为[_a***_]某利的人的话,可能就会入股的。
其次是项目是政策允许的,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可以发展壮大,能得到国家规定的扶持资金。生产出的产品易销,能带领大家致富。现在农民普遍收入低,都有改善生存环境的需求。有真正能带领大家发家致富的人,又有比较好的项目,相信农民是愿意加入合作社的。
再次是项目的规模符合成立合作社的要求,国家政策支持,有长远规划,有发展前途。而不是只为了套取国家扶持资金,三天两头就黄了的项目,或者以骗钱为目的,农民就会愿意入股的。
不可否认,现在也有一些农村的合作社,成立之初就心术不正,目的在于骗钱,或者只想套取国家政策扶持资金,这样的合作社虽然只是少数,但是在农村影响很坏。
以上是卫农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批评指正。
由于自己常年在基层工作,经常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老百姓打交道。下面,就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农策分析”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带头创办的人,属于真心诚意想要带动周边农民发展种植、养殖业,带领大家共同富裕,那么,老百姓是很乐意加入的;如果纯属为了自身利益,或者获得国家相应的补贴,那么,没几个人乐意加入。
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具有经济互助性。也就是说,是有着相同需求的农民自发组织成立的,是以增加收入为目的的一种“抱团发展”模式。
哪些情形农民乐意加入?
土地能够入股。因为现在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的老人妇女儿童基本失去了耕种土地的能力,虽然人们都不愿意,但是现实却是大部分土地无人耕种而撂荒。所以,如果发展合作社,能够以土地为股份量化入股、年底分红的话,那么,农民还是很乐意加入的。
- 农民可以打工。如果组建成立的合作社是以种植、养殖为主,在合作社真正运行的过程中,肯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那么,如果能够吸收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妇女就近务工,或者直接解决青壮年劳力的务工问题的话,那农民是非常愿意参加的,毕竟,背井离乡外出务工,也是为了赚钱养家。
- 带动农产品销售。如果组建成立的合作社,能够在组织社内成员发展种植、养殖的同时,对外能够联系到大型企业、货主,带动农产品的销售,让农民只负责种植、养殖,而不操心收入农产品销路问题的话,农民是愿意加入的。
- 提供技术服务。虽然说养殖、种植对农民来说,不是一件难事,有的还可以说是行家里手,但是,毕竟那大多数是从经验所得,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相应的要求也有所提高,特别是病虫害的防治、农产品的销售信息等,如果合作社能够提供这类服务的话,农民也是可以加入的。
哪些情形农民拒绝加入?—徒占其名、没有受益、骗取补贴。
因为国家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持鼓励和支持态度,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有相应的补助支持政策,有的是纯粹的种养殖达到一定规模之后的资金补贴,有的是银行贴息贷款。所以,有的人就在这方面动起了心思,占用他人的姓名,纯属为了满足合作社成立的条件,合作社组建以后,也单纯的为了获得国家相应的补贴和***,对于合作社成员,则没有丝毫的利益可言,相反,有的还因为***还不了,成员还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还款责任。
如果你们那里有人带头成立合作社,您愿意加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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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成立合作社农民占多少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成立合作社农民占多少股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