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判断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判断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产品13%扣除率的计算题?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2、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3、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未来,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仍可按照13%的扣除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践中,很多购货方不注意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是否合法,随意计算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埋下重大税法隐患。因此,购货方在购入货物时不仅应分清购进的货物是否属于免税农产品,而且还应当同时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
乡村振兴会流转大量耕地吗?失地的农民有哪些出路?
农民才几分地,股金再多能提高他们的生活吗?年级大的,打工有人要吗?集体流转,让人怎么活?只会加重社会矛盾!我们湖南属于丘陵地带,不是平原,所以需因地制宜,要通过农民忇商,适应农民的政策,不是一个制度全国通用!一宅一户,也不适应山区,那是城市适应的政策,山地农民能占多少地?一个村再怎样还是几亩地,可城镇开发,一个项目就是几十几百亩!你说对农民有什么利?
乡村振兴,不光只是流转土地。这些年乡村人口的减少,城镇化的建设推进,更多的农村人选择到城市里定居,农村里的耕地也没有办法耕种。这个时候就出现了土地的大量流转,给专业的种植户来耕种。乡村的振兴是要乡村产业更加兴旺,不是指只有农业。
1.产业兴旺,乡村人可以更多的去从事第二三产业工业和服务行业。只有乡村产业多元化,乡村才会更好的发展。
1.土地流转,以前一家人只耕种几亩地或者十几亩地。这对发家致富还是很难的,更多的人选择了到发达地区打工,导致村里的土地没有耕种变得荒芜。国家为了解决人们的温饱问题,不让土地抛荒,只有***用土地流转,提高机械化耕种效率,少部分人来种地就能解决了粮食安全的问题。剩余的劳动力,随着社会分工的加剧,将会从事更多的行业。
谢谢悟空邀请。振兴乡村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宏伟战略,毫无疑问,按照这个思路发展农业一定会有新的起色,对维护我国粮食安全有深刻的意义。
振兴乡村战略是国家布的大局,在实施的过程中必然要革新农业的经营模式,在当前形势下,要整合土地***,实现规模化种植,土地大量流转就是必然趋势。然而,土地大量流转却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问题,土地流转的价格在什么位置更合适,流转后失去土地只靠租金的农民还有出路吗?这些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振兴乡村就不可能实现。依本人看来,土地流转不能让农民以牺牲自己的利益为代价,无论流转到何人手中,其价格应与农民自己经营时的收益相匹配,不能一开始就想从土地流转价格上赚差价,这对于农民来说也是底线。尽管如此,许多不能外出打工的农民维持生计是有困难的,因为这部分人大多是上了年纪的人,在他们劳动能力下降以后,大农场主还愿雇佣他们吗?如没人雇佣,势必会使他们走向困境。因此只有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土地流转才能顺利进行,不然他们是不会放弃土地的。要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是提高农民的养老金,使他们步入老年后有个基本的保障,当然,提高农民养老金农民也[_a***_]纳相应的社保资金或以土地换社保,从而实现人民的公正和公平。振兴乡村的战略也会更快的得到实施。
要实施乡村振兴,流转土地是最可行的改变。农村现在都要相继实行“三变改革”。这也是个新名词,我们村也是接上级会议精神,开始整理“三变改革”相关资料。清理村级的所有资产上报数据库。
“三变改革”是征求农民意见,农民自愿自主选择,是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深入开展的。1、农村***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三项改革。也就是说农民的土地、森林、荒山、水域等自然***性资产通过合同或协议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和股金收益分红。
2、资金变股,以各级部门投入到农村发展类,技术类财政资金,投资入股经营主体,农民享有股份权利和股金收益分红。
3农民变股东,农民自愿以自己耕地,林地,房屋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通过合同同或协议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金收益分红权利。农村改革一定会给农民带来好的出路
谢谢邀请!
个人认为乡村振兴不必然是流转大量耕地,如果是随着国家小城镇化大力发展,小的城镇也能提供大量的就业,并且能够提供满足基本生存的工资水平,农民市民化,城镇化就业,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但是在目前也就大城市有比较好的就业机会,而且也趋于饱和,人才过剩,小城镇就业机会少,收入低,如果大规模流转耕地,农民真的没什么出路。
我们说到乡村振兴,说到农村发展,就想到大规模化、机械化,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逻辑,如果小城镇不能发展起来,农民的就业、教育、养老问题解决不了,大规模土地流转,失地农民如何生存?全部赶到贫民窟吗?都成为流落街头乞丐吗?
进一步讲,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即使城市化率达到90%,14亿人口中仍然还有1.4亿人口,现在可耕地面积20亿亩左右,人均也只有不到15亩,怎么搞规模化?况且,我们的城市化率是不可能达到那么高的。
规模化、机械化的奇怪逻辑在于对问题的思考没有人的概念,确实如果一个人能有1000亩土地,能够机械化操作,他肯定能获得不错的收益,但是他就不会想到这1000亩土地的背后是多少无家可归的农民?他们的生活怎么办?
乡村振兴真的只能看规模化吗?肯定不是的,乡村振兴的最终目的是让农民富起来、农村美起来、农业强起来,而不是少数人靠掠夺农民富起来,而多数农民无家可归、无田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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