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的原则有哪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的原则有哪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入社原则?
答案:农业合作社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4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合作社认定标准?
农村合作社的认定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第二章 标 准
1、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农民占80%以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
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什么分配制度?
合作社每年的收入实行统一分配,扣除当年生产费用外,还要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
社员消费部分主要实行按劳分配,并对社员入股的土地和尚未公有化的其他生产资料付给报酬。分配次序为:①交纳农业税;②扣除生产费;③提取公积金、公益金;④支付社员土地、林木、牧畜报酬和租种土地的租金;⑤扣除前四顶支出后的剩余部分,按劳动日分配给社员。
供销社原则和宗旨?
供销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供销社的宗旨是,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推动成员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担当起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县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按照自下而上、自愿联合的原则组成的经济实体。例如:在一个县的范围内,由若干基层供销合作社作为社员社而联合组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法人地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国家交纳所得税的制度。其所属企业,凡实行独立核算,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者,也具有法人地位。它的基本职能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社员社的工作,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为社员社提供业务经营、储藏运输、职工培训等服务; 办理社员社无力经营的各项业务和商品储备任务,自办或联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权力机关是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它选举产生的理事会为[_a***_]机关,监事会为监察机关。近年来,有的地区取消了理事会和监事会,改建合作委员会,执行原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
农业合作社的创业宗旨有哪些?
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入社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为解决成员的共同问题和利益而自愿组织起来,相互合作与互助性质的经济组织。也就是要坚持的自愿参加、自我管理、社员受益。
坚持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要求合作社在对内为成员提供服务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对外仍追求合作社利益的最大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实现盈余最大化,才能实现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也才能更好地实现成员的互助互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原则有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的原则有哪些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