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属于非营利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属于非营利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与协会的区别和相同点有哪些?
1、合作社与协会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经济组织形式,是有区别的: (1)性质不同 合作社是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登记,它是个企业,是个经济实体,它直接与社员签订购销合同,为社员提供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收购农副产品,搞加工、运输、销售服务。 协会是社团法人,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以农产品行业来划分,一般不搞经济实体,主要是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营销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服务。如果要收购农产品搞加工、销售业务,则应另外成立实体公司。 (2)参加者不同 合作社的参加者一般为个体农民。 协会的参加者一般为企业,少数为个体农民。 (3)职责不同 合作社的职责是为社员提供生产经营的实际业务服务。 协会的职责主要是协调和自律,提出农产品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维护成员利益。 (4)代表的利益不同 合作社代表本合作社农民的利益。 农产品行业协会则代表这个行业的利益,对政府或对国外要维护本行业利益。 (5)其他方面的不同 A:合作社要坚持入社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利返还各项原则. 协会则没有盈利返还等原则。 B:合作社一般不承担***委托的管理职能。 协会一般可接受***委托,代行一部分管理职能。 C:合作社是个企业,是要追求经济利益的,只是对内不赚或少赚社员的钱。 协会是非盈利组织,实际上一般不搞业务经营,服务时只收取代理费,对成员没有利润返还或利润分配的问题。2、 相同点一是手段和目的相同。都是以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为手段,加强农业产业的指导、管理、营销,进而提高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二是都是合法的法人主体。农经类协会是社团法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社会团体是国家四***人主体之一的社团法人。农业专业合作社是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 三是都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社会团体是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组织。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是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活动应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社会团体是可以从事非营利的经营活动的,协会可以组织会员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只要协会不从中以牟利为目的,就符合条例的规定---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5名以上农民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专业合作社章程,场所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而协会的办理,提供***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协会证书,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协会的申办机构不同!
社会评价和地理位置哪项属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内容?
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社会评价属于内容的一部分,而地理位置通常不是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考虑因素之一。
社会评价指的是对一个社会组织在社会上的声誉、形象和公众认可度进行评估和判断。这包括考虑组织在社区中的影响力、对公共利益的贡献、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供应商、***机构)之间的关系以及对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承诺等方面。社会评价可以通过调研[_a***_]、舆情监测和利益相关者反馈等方式进行收集和分析。
地理位置通常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没有直接关联。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农业合作社或非营利组织可能需要考虑地理位置,因为地理位置可能对他们的操作和服务范围产生影响。例如,距离市场或目标受益人远近、交通和物流条件等可能因素需要考虑。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可以有不同的指标和标准,具体内容取决于所使用的方***或框架。因此,在具体实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时,可能会使用不同的指标和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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