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监督检查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监督检查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有哪个部门监督?
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监管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也就是说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有指导、扶持和服务的职责。具体的工作机构一般是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一般是经管司(局、处、站)等。
家庭农场及合作社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了吗?
无论是家庭农场还是合作社均是以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或储存运输为主的农业经营主体,只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
家庭农场及合作社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册登记机关进行注册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注册登记的法定机关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册登记机关,家庭农场及合作社要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和市场准入文件,才能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家庭农场及合作社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避免合作社利润分配,财务管理出现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主要有四点:
一、合作社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主要由进行同类农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联合而成,农民至少占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从而构建了新的组织形式。如果农民占不到百分之八十,形不成农民为经济主体,这就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合作社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了劳动和资本的联合,从而形成了新的所有制结构。必须以农民独立经营,只是在生产、销售过程中联合到一块。
三、合作社对内部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将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形成了新的收益分配制度。必须有专人负责的财务人员,按照合作社财务制度办事,合作社在成员同意情况下,可以利润返还中留一部分管理费,用做合作社联系业务费用,支出必须向成员公开。
四、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有权通过民主选举合作社负责人,通过民主评议可以罢免负责人,成员共同决策等原则,构建了新的经营管理体制。
如何避免合作社会利润分配,财务管理出现问题?
答:合作社必须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利益共事、风险共担财务分配制度.合作社在发展中面临着财务管理不规范和财务分配混乱的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合作社发展,因此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利润成为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
必须按照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来执行,***取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把不合理现象消灭萌芽状态中,让农民专合作社健康地发展起来。
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主要出现多样性不规范性等特点,大多数合作社中公积金、利润返还股金分红无规律可循。鉴于这种状况,可遵循以下两条原则,一是遵守国际合作社联盟规定的利益分配机制。二是制定相关会计制度,培训合作社会计人员。
如何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是由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就我们金堂县(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试范县)的农产品质量综合监管我认为做的很好。
1、在县主管部门下每个乡镇有若干个[_a***_]监管员,都是经过培训考核上岗的。每个村级监管员分管二到四个村,主要对辖区内的种养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每个月不少于6次)。种养情况及投入品使用情况。
2、主要巡查投入品是否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生产技术是否规范,使用的投入品是否是劣质产品。
3、对种养殖大户基地进行遡源信息完善与核对,所产出的产品进行抽查检测。农场与合作社均配有农残检测仪,先自检在由村镇县抽检。
4、所产出的产品检测合格在开具“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手续,对违规违法的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处罚。
我们生产者也是按要求做好投入品的采购、使用、库存等台帐,生产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县上还要不定期对农业生产者与农资销售商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有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监督检查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监督检查办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