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收购农产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收购农产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问收购农产品如何取得税务发票?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农副产品,到主管国税局购买《收购凭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例第八条第三款所称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支付给农业生产者的价款和按规定代收代缴的农业特产税。 前款所称价款,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第五条关于计算外购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问题规定:根据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买价,仅限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各地反映,一些农业生产单位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开具普通***,为了简化手续,对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可以按普通***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增值税是多少?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税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13%成立合作社,收购农户手里的农产品,请问食品安全如何保证?
成立合作社是可以,不管是从种植还是养殖业来说,只有***的服务,如果说你从农户手里收购的农副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这个是肯定的,首先要有资金,么有基地?公司加农户的模式,要精细化管理,你种出来的农副产品怎样卖出去?这是一个问题,这只农副产品深加工,走电商,走这条路比较适合当代的形式,现在关键的问题就是说如何种出来的,如何卖出去?用怎样的形式适合当地老百姓?如果说你的农副产品只是营销在本市,可以考虑在小区,建议销售点,加上进军超市,这样一个模式也许能走出去,现在好多地方就是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第一种改变,用什么方式能把当地的农副产品?总出来卖出去,不要盲目的去搞,首先要有市场调研考察,也可以考虑网红带货,这种方式也可以,再不要让老百姓种出来的农副产品,挑上走街串巷卖,那就害苦了老百姓
农民种出的东西合不合格,目前来说农村没有加工的能力,他种出来的五谷杂粮被小商贩收走了,所说毛粮
、加工点沒听说有、就是说还沒发展到小作坊、一但有必须有营业执照、坚督员,各项把关、市场管理,这是一步步发展来的、不是想干就干,得待时机再发展现在谈不上合格不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收购农产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收购农产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